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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勒住马,目光落在武承嗣身后那个瘦削的身影上。
正是来俊臣,他此时不如周兴有名,但陈子昂对这个人格外警惕。
宫城的影子,在冷光中拉得极长,像一道墨痕泅染在洛阳城的青石板路上。宫门前的铜钉在斜阳下泛着冷硬的光,守卫的金吾卫甲胄森严,长戟的锋刃偶尔折射出残阳的血色。
马蹄声在空旷的宫门前显得格外清晰,嘚嘚地敲在人心上,让陈子昂的思绪纷飞。
来俊臣这个酷吏,他听过太多传闻,可亲眼见到,仍是觉得一副皮囊里装着两个截然不同的魂灵。
若说人是会变的,来俊臣便是将“变”字,刻进了骨相里——不是润物无声的渐变,而是撕裂式蜕变,仿佛将从前那副落魄书生的躯壳,换上了一身锦绣官袍,可那蜕壳的痕迹,却狰狞地留在眉眼间。
陈子昂细细打量着来俊臣,此时约莫四十出头,身上那袭绿色官袍是上好的越州綾,在暮光里泛着沉静的暗绿,腰束玉带,带上镶的不是寻常银扣,而是和田籽玉雕成的獬豸——那是御史台特有的纹饰,彰示纠察百官之权。脚上的皂靴崭新,靴尖微微上翘,是如今洛阳权贵间最流行的样式。
可这一切体面,却撑不住他那副骨架。
来俊臣身形瘦得像秋后的芦苇,官袍穿在身上,肩部竟有些空荡,须得刻意挺直脊背,方能撑出几分官威。但这刻意,反而透着一股子别扭——像是市井小儿偷穿了大人衣裳,再怎么装腔作势,总露怯。
最耐人寻味的是那张脸。
颧骨高耸,两腮无肉,本是穷苦人的面相。可如今皮肉被权势滋养得有了油润光泽,那高颧骨便不再显得穷酸,反倒衬得三角眼更加深邃。
来俊臣那双眼睛最是骇人——眯起时,眼缝里透出的光,不再是市井泼皮锱铢必较的算计,而是淬炼过的、属于朝堂博弈的狠厉。看人时不正眼看,总斜着睨,目光如钩,仿佛要在人皮肉上刮下一层,直探到心底最阴私的角落。
陈子昂忽然想起一桩旧闻。
说来俊臣年少时,曾在长安西市赌坊里当过“看场”——那是长安城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据说有一回,坊间两个泼皮为几文钱厮打,溅了他一身泥水。
来俊臣当时没说话,只默默擦去污渍。
三日后,那两个泼皮被人发现溺死在洛水支流里,尸身上无伤,官府定了个失足落水。
可西市的人都传,那日有人看见来俊臣在河边站了半宿,手里摩挲着一块从赌坊顺走的青砖。
如今那块青砖,怕是早已沉在洛水底,而来俊臣手中握着的,是能定人生死的弹劾奏章。
陈子昂心中冷笑。
这人的确变了——从市井里直接动手的狠,变成了朝堂上借刀杀人的毒。可骨子里那点东西没变:记仇,隐忍,出手便要绝人后路。
“陈将军。”武承嗣温润的声音响起,打断了陈子昂的思绪,“今日巧遇,也是缘分。”
陈子昂收回目光,拱手还礼:“尚书大人。”
他的视线与来俊臣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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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陈子昂清晰地看见,来俊臣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那是人在面对潜在威胁时的本能反应。虽然只是一瞬,随即又换上了那种御史台官员特有的、似笑非笑的审视表情,可那一缩,暴露了底细。
来俊臣怕,眼中有畏惧,对这个杀了周兴满门的将领。
陈子昂心中了然,周兴满门被屠之事,果然传到了这些酷吏耳中。那不仅是警告,更是一种宣示:我陈子昂行事,不按你们的规矩来。你们在朝堂上罗织罪名、玩弄律法,我却敢在夜色里挥刀见血,别碰我和我的兄弟。
来俊臣是聪明人,聪明人最懂得权衡——为了一条未必能咬到的猎物,值不值得赌上自己的全家性命?
显然,来俊臣觉得不值。
所以此刻他站在武承嗣身后,低眉顺眼,甚至刻意避开了与陈子昂的视线接触。那姿态谦卑得近乎谄媚,可陈子昂看得分明:这人垂下的眼帘后,眼珠子在飞快转动,余光始终锁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像蛰伏在草丛里的蛇,吐着信子,计算着距离。
“来御史。”陈子昂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却让周围空气一凝。
来俊臣肩头几不可察地颤了颤,随即抬脸,挤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陈将军有何指教?”
“听闻御史台近来在查一桩旧案。”陈子昂语气平淡,仿佛在聊今日天气,“关于去年江南漕粮亏空的事。”
来俊臣的笑容僵了僵。
那案子他当然记得——牵涉到户部三位侍郎、江南三道节度使,还有十几个州府的官员。
武承嗣亲自示意压下的,因为其中一位侍郎,是武家旁支的姻亲。
“陈将军消息灵通。”来俊臣干笑两声,“不过此案证据不足,已暂时搁置了。”
“是吗?”陈子昂点点头,不再多言。
话不用说透。点到为止的威胁,才最令人辗转难眠。他要让来俊臣知道:你手里有哪些牌,我未必不清楚;你想护着谁,我也未必不知道。周兴的下场你看见了,若还要动乔知之,那咱们不妨看看,是你御史台的奏章快,还是我边塞带来的刀快。
果然,来俊臣额角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抬手用袖口擦了擦,动作有些仓促,那是害怕的表现。
这一切,武承嗣都看在眼里。这位武后的亲侄、如今的礼部尚书、未来极有可能封王甚至入主东宫的人物,面上始终挂着温煦如春风的笑容。
武承嗣甚至朝陈子昂走近两步,袍角在晚风里轻轻拂动,带起一股淡淡的龙涎香气——那是宫中特赐的熏香,非三品以上大员不得用。
“陈将军刚从同城归来,便为朝廷除了一奸细。”武承嗣声音柔和,“周兴之事,本官也有所耳闻。此人罗织罪名、戕害忠良,实乃国之蠹虫。没想到还是突厥奸细,将军此举,大快人心。”
陈子昂心中警铃大作。这话说得太漂亮,太得体,反而透着诡异。周兴是不是酷吏?当然是。可周兴是谁提拔的?是武后,而武承嗣是武后最信任的侄子。打狗要看主人,他陈子昂杀了周兴,打的不仅是酷吏的脸,更是武承嗣的脸。
可武承嗣非但不怒,反而称赞。
这份城府,让陈子昂脊背发凉。
“武尚书过誉。”陈子昂淡淡道,“陈某只是按律行事,周兴通敌证据确凿,依《唐律》,当诛九族。陈某不过是执行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