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天佑城,空气中已浮动着初夏的暖意,更涌动着一股无形的、炽热的新生力量。
原宁国皇宫经过扩建与改建,核心主殿被正式命名为“天命殿”。此殿不设龙椅,仅在九级高阶之上,设一尊由整块玄玉雕琢、形似展翼凤凰的宽大主座——凰主位。
此刻,天命殿内,济济一堂。
文左武右,秩序井然。
左侧以房玄龄、杜如晦、萧何为首,其后是范蠡、狄仁杰、包拯、宋璟、沈括等一众文臣英灵及本土提拔的重臣。
右侧以李靖居首,吴起、秦琼、陈庆之、郑和、戚继光、李广等武将英灵肃立,气势如渊。
上官婉儿立于凰主位侧下首,负责记录。
林婉儿尚未正式登基,但今日之会,所议之事,实为帝国立基之根本。
“诸卿。”
林婉儿的声音清越,回荡在宽阔的殿宇内。她今日未着繁复宫装,仅是一身玄底金凤纹常服,长发绾起,简约而威仪。
“云煌旧鼎已裂,新天当立。然打天下易,治天下难。欲使‘天命’二字不坠,欲使我朝国祚绵长,非仅恃刀兵之利,更需制度之固,法度之明。”
她目光扫过下方。
“今日召集群贤,便是要议定两部根本大法,为我天命帝国,立下万世不移之基。”
殿中气氛愈发肃穆。
“其一,兵制。”
林婉儿看向李靖与吴起。
“靖公,起公。你二人一个擅长统筹,一个精于练兵。我朝现有常备精锐,如凤武卒、白袍军、海军将士,皆为百战之师,然数量终有极限,且久战疲惫,需得休整补充。未来疆域日扩,防务日重,仅凭常备军,力有未逮。”
李靖出列,抱拳道:
“主上所言极是。臣与吴起将军连日商讨,借鉴历代兵制得失,兼采主上曾提及的‘义务兵役’构想,草拟《天命帝国义务兵役法》大纲,请主上及诸公审议。”
吴起亦出列,他气质冷峻,言简意赅: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旧制或寡兵而弱,或冗兵而贫。新制当求‘广蓄于民,精炼于军’,使民有护国之能,军有征伐之力,国无养兵之重负。”
上官婉儿示意,两名内侍将早已备好的草案文本,分发至核心重臣手中。
草案条文清晰,架构分明。
《天命帝国义务兵役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国防,保障帝国安全与领土完整,根据《天命宪章》(筹)精神,制定本法。
第二条:保卫家园、效忠凰主,为帝国男性公民之神圣义务与光荣职责。
第二章兵役制度
第三条:帝国实行“常备军与府兵相结合”之兵役制度。
第四条:常备军为帝国职业武装力量,包括陆军精锐兵团、海军舰队、特殊兵种等。兵员由志愿报名与府兵选拔相结合,择优录用,长期服役,享有国家优厚待遇、军功爵赏及退役保障。
第五条:府兵为帝国兵役基础。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四十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及法律禁止情形的帝国男性公民,均需依法登记,服府兵役。
第三章府兵役实施
第六条:府兵役期自登记年起,至四十周岁止。
第七条:府兵每年于农闲时节,集中操练三个月。由帝国派遣退役军官及精锐老兵担任教头,教授基本队列、阵型、弓马技艺、军令法规及简单战阵。
第八条:府兵平时为民,从事生产;战时为兵,应召入伍。其基本武器(长矛、弓矢、皮甲等)由兵部制定制式,个人按能力购置,帝国给予相应补贴。
第九条:府兵在训期间,酌情减免部分家庭赋税。战时应召,按常备军士卒标准发放粮饷。立有战功者,依《军功授爵令》授田、免赋、赐爵。
第十条:府兵中表现优异、技艺出众者,经考核可选拔进入常备军,享受职业军人待遇。
第四章预备役
第十一条:年满四十周岁退役之府兵,转入帝国预备役。
第十二条:预备役人员每年需参加为期十日的复训,以保持基本军事技能与纪律。
第十三条:国家遇有重大战事或紧急状态,可依法征召预备役人员归队。
第五章附则
(略,包含免役、缓役条件、违法行为惩处等)
草案传阅,殿中响起低议之声。
文臣们仔细推敲着条款对民生、财政的影响。武将们则更关注训练实效与兵员质量。
房玄龄抚须沉吟:
“此制若成,则帝国兵源可谓无穷。寓兵于农,不误耕作,战时却能迅速集结数十万受过基础训练之卒,确实胜过旧时仓促征发的乌合之众。只是……每年三个月的集训,粮食消耗、教头派遣、器械补贴,所费亦是不菲。”
萧何掌管财政,立刻接口:
“房公所虑甚是。然细算之下,较之维持同等数量常备军之耗费,仍是大大节省。且赋税减免之激励,可提振农户参军之积极性,减少推行阻力。臣以为,此法可行,关键在于初期投入与后续管理必须精准到位。”
杜如晦则道:
“此法更能打破旧有兵为将有、私兵部曲之陋习。兵员来自全民,效忠对象明确为帝国与凰主,利于中央集权,杜绝藩镇割据之患。”
武将一侧,陈庆之微微点头:
“白袍军虽精,然数量有限。若有数十万受过基础队列、听令训练的府兵作为基底,我精锐便可从繁琐的守备、治安中解脱,专注机动作战与攻坚破锐。此策大善。”
郑和也道:
“海军技术兵种要求高,常备职业化势在必行。但沿海沿江府兵,可训练其基本水性与船只操驾,作为海军后备及港口守备力量,亦是极佳补充。”
见无人提出根本性反对,林婉儿开口道:
“利弊得失,诸位已剖析清楚。此法定然要行。细节可再斟酌,但原则不变:帝国男子,皆有执干戈以卫社稷之责;帝国亦当给予尽责者以荣养与出路。”
她看向李靖、吴起:
“兵役推行,首批于宁国八州(原宁国核心区)展开。彼处新政推行数年,民心归附,基层组织较为完善,可作为示范。”
“新归附之原云煌地域,”她略作停顿,“情况复杂,人心未稳。可稍缓全面推行。但对于其中18周岁以下、身家清白(良家子)者,可开放常备军募兵渠道。年轻人热血易塑,若能吸纳其中优秀者,既可补充兵员,亦是潜移默化之归化。”
李靖肃然领命:
“臣与吴起将军即日起全力筹备。预计以一年为期,于宁国八州完成首批府兵编练,可得精壮三十万。其中优选五万,补充至各常备军。新归附区募兵事宜,同步展开。”
“好。”林婉儿颔首,目光转向文臣列,“兵制既定,国本另一支柱,乃民制。玄龄,你来说。”
房玄龄与杜如晦、萧何交换了一个眼神,出列躬身,取出一份更厚实的草案。
“主上,诸位同僚。旧云煌乃至诸国,户籍等级森严,士农工商,泾渭分明,更有良贱之别,奴仆如同畜产。此乃痼疾,窒塞人才,压制民力,滋生不公,实为祸乱之源。”
他声音渐沉,带着一种破旧立新的锐气:
“天命帝国,当开万世之新局。故臣等拟定《天命帝国公民身份法》,欲一举革除所有旧式户籍、等级特权!”
殿中气氛为之一凝。
这比兵役法的震动更大。
兵役法触及的是义务,而此法,直指根本的社会结构与利益分配!
《天命帝国公民身份法》(草案)核心摘要:
一、废除一切旧有户籍、等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士族、庶民、匠籍、商籍、贱籍等一切区分。自本法颁布之日起,所有既往户籍文书、等级标识,一律作废。
二、确立“帝国公民”身份。
1.凡于天命帝国疆域内出生者,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2.原非帝国疆域之人,通过合法归化程序,可申请加入帝国国籍,成为公民。
3.帝国境内,除帝凰林婉儿至高无上外,所有公民,于法律面前,地位一律平等。无分出身、性别(注:女性地位另行立法保障)、职业。
三、公民基本权利:
1.生命权与人身自由权:非依法定程序,不受任意逮捕、拘禁、审判与处罚。
2.财产权:合法私有财产受帝国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
3.诉讼权:有权向官府提起告诉,并得公正审判。
4.受教育权:帝国将逐步推行蒙学免费教育,公民子弟享有入学权利。
四、公民基本义务:
1.依法纳税。
2.符合条件者,依法服兵役(依《义务兵役法》)。
3.遵守帝国一切法律法规。
五、取消“贱籍”,解放奴仆。
1.自本法颁布之日起,帝国境内一切人身依附关系(卖身契、奴籍等)强制废除。
2.所有原奴仆,自动转为自由人,获得公民身份。
3.原主仆之间,可自愿协商,转为雇佣关系,签订受法律保护的用工契约,明确工钱、工时、权利义务。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与人身虐待。
六、户籍重建与管理。
1.由政务部户政司统一负责,开展全国人口普查。
2.为每位公民发放统一样式、特殊工艺防伪的“公民身份牌”,载明姓名、籍贯、出生年月、体貌特征等基本信息。
3.建立帝国(总册)-州(分册)-郡(详册)-县/乡(底册)四级户籍档案管理体系,定期核查更新。
草案宣读完毕,殿内落针可闻。
武将们大多神色如常,他们更关注战场,对此感触不深。
而文臣,尤其是那些深谙旧制运作的本土官员,脸色已是变幻不定。
此法一旦推行,简直是翻天覆地!
士族再无超然地位,与农夫工匠同列“公民”?
奴仆竟能得自由,还与旧主谈契约?
“主上!”一名原宁国出身、现任职于政务部的老臣忍不住出列,声音发颤,“此法……此法过于激进了!千年纲常,一朝尽废,恐天下汹汹,士林震荡,豪强反抗啊!别的不说,仅‘解放奴仆’一条,便是夺人私产,断人生计,必引剧烈反弹!”
另一名臣子也附和:
“是啊主上!良贱有别,自古使然。奴仆得脱贱籍,固然仁政,然其素无恒产,骤然得自由,恐流为游民,反生祸乱。且旧主家业,多有赖奴仆经营,此法一行,恐伤及无数……”
“够了。”
林婉儿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冷意,打断了逐渐升高的反对之声。
她站起身,走下两级玉阶,目光如寒星,扫过那些面带忧惧或不满的臣子。
“千年纲常?那纲常给了你们特权,给了你们人上人的位置,所以便是好的,动不得?”
“至于豪强反抗……”
她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本主连宇文曜的三十万大军都碾碎了,还怕几个靠盘剥奴仆、鱼肉乡里起家的豪强反抗?”
殿内温度骤降。
那些出言反对的臣子,额上瞬间渗出冷汗,慌忙低下头。
“本法,非为商议,乃是宣告。”
林婉儿走回主位,声音斩钉截铁,回荡在每一个角落。
“帝国之基,在于万民。若万民中有半数乃至更多,生而为奴,命如草芥,财产任夺,诉告无门——此等国,纵有强兵,根基亦是沙土!一遇风浪,必从内部溃烂!”
“公民之法,赋予每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与权利,便是将帝国根基,牢牢夯实在最广大的人心之上!让他们知道,为何而战,为何纳税,为何效忠——因为他们效忠的,是一个能保障他们生而为‘人’的基本权利的国度!”
她看向房玄龄、杜如晦:
“玄龄,克明。推行之策,想必你们已有计较。”
房玄龄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回主上,确有预案。软硬兼施,分化瓦解。”
“其一,铁腕镇压。由兵部配合,调派驻军进驻可能反抗激烈的旧豪强聚集区。凡有公然聚众抗法、伤害已解放之原奴仆、煽动闹事者,立即抓捕,公开审判,明正典刑!其家产,除酌留家属生计外,尽数充公,部分可用于补偿受害之新公民或作为地方公益。”
“其二,拉拢分化。对于态度配合、主动释放奴仆、遵守新法的中小地主、富商,予以表彰。可许其‘公民代表’身份,参与地方咨议会,赋予一定名誉与有限议事权,将其利益与新政部分绑定。”
“其三,疏导安置。对新获自由之原奴仆,由各地官府组织,登记技能,介绍务工(如官办工坊、修路水利工程),或鼓励开垦新分荒地(配合《垦荒令》),发放初始农具种子贷款,助其安身立命,避免流离失所。”
杜如晦补充:
“推行步骤,亦可循序渐进。先于天佑城及宁国八州核心城镇推行,树立样板。待局势稳定,再推及新附州县。同时,政务部将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里,解释新法益处,争取底层百姓支持——他们将是新法最坚定的拥护者。”
林婉儿听罢,微微颔首。
“便依此策。细节可再完善。记住,推行新法,尤其是公民法,必然伴随阵痛与流血。但长痛不如短痛,疖痈必须挑破。”
“帝国初立,若无刮骨疗毒之勇气,何来千秋万代之根基?”
她目光如炬,望向殿外辽阔的天空。
“此事,交由政务部总领,刑部、兵部协同。遇有难决之事,随时报我。”
“本主倒要看看,是旧时代的残渣余孽骨头硬,还是我天命帝国的法度与刀锋更硬!”
殿中众臣,无论心中作何想,此刻皆凛然躬身:
“臣等遵命!愿为帝国新基,效死力!”
两部根本大法的雏形,于此奠定。
一场比战场厮杀更为深刻、影响更为深远的社会变革,随着五月的熏风,悄然拉开了帷幕。
它所激起的涟漪与巨浪,将彻底冲刷这片古老的土地,塑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