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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奇货可居
    比弗利分局风声鹤唳。

    只因今早的死者乃是迪斯尼的股东,市长的朋友,市议员的捐赠人,亿万富豪伦纳德摩西。

    这位大人物在比弗利山庄遇害,分局上

    警监(分局长)格伦艾弗森亲自坐镇侦探组,5个小时没说一句话,全程板著脸,冰冷的目光盯得数十警探毛骨悚然。

    大家皆想儘快抓到凶手送走这尊瘟神。

    可是比弗利山庄乃是著名的富人区,治安相对较好,平均每年才有一桩凶案。

    pd(洛杉磯警局)为了节省经费,甚至在前年撤销了比弗利分局的凶案组。

    如今整个分局32名警探,平时只负责调查盗窃、青少年犯罪、打架斗殴、醉酒闹事这些轻罪案,哪儿有调查抢劫杀人的经验。

    是以直至正午时分,眾人依旧没有找到半点有用的线索。

    “我对你很失望!”

    艾弗森看著一位短髮,满脸正气,穿西装打领带,看起来像是华尔街精英的白人男性。

    此人正是侦探组的负责人,警督贝恩汤普森。

    “抢劫杀人是隨机作案,很难从作案动机入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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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又戴著口罩,我们也做不了面部识別。”

    “我不想知道这件案子有多难办,我只想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抓到凶手!”

    “我无法给您准確的时间。”

    “这就是你给我的答案

    你想让我这样回答局长!”

    “局长应该知道隨机抢劫是最难查的。”

    “他知道,但是他不在乎!

    他只给了我三天时间!”

    “我无法在三天內抓到一个完全没有身份信息的凶手。”

    “shit!!!”

    汤普森一本正经,丝毫没有鬆口,就像个固执的小老头。

    艾弗森气得抓狂,猛然看向躲得远远的数十警探,大声喊道:“你们呢

    几十个人就一点办法也没有”

    “……”

    警探们垂首不语,默默数著桌上並不存在的蚂蚁。

    他们有办法早就讲了,岂会等到现在。

    毕竟谁不想在这件大案里露脸,从此一飞冲天,平步青云。

    不过並非所有警探皆如此。

    一名身高173,穿著土气,长得肥头大耳,头髮有点自然卷的警探,便一言不发的站在一面案情(分析)板前,仿佛没有听见艾弗森的询问。

    “莱昂內尔福斯科!!!”

    艾弗森见状愈加生气,只觉血压飆升,直逼180。

    福斯科被他尖厉的声音嚇得抖了一下,连忙转过身来,手足无措的指著案情板,道:“有人改了我的案情板”

    “谁干的

    给我站出来!”

    艾弗森抬眼望去,便见福斯科的案情板上,贵妇人和地上的现金被分別圈了起来,中间打了个鲜红的问號。

    而结论处的抢劫杀人则被打了个囂张的红叉,仿佛是在嘲讽所有警察。

    艾弗森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时候还有心思恶作剧,简直找死!

    “不是我。”

    “不知道。”

    “我没看见。”

    数十警探纷纷摇头。

    艾弗森刚想下令调监控,便见福斯科怯生生的举了下手。

    “长官,我想他应该是在提醒我们。”

    “what!”

    艾弗森一脸懵。

    提醒他们什么

    福斯科不敢卖弄,拿起一根木棍敲了敲案情板,疾声道:“你们看,他把被撞的伊森夫人和掉在地上的现金圈了起来。

    我刚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想了很久才知道,他这是在提醒我们本案有疑点!”

    “什么疑点”

    汤普森率先询问。

    相较於无能狂怒他更在意案情。

    艾弗森也强压著怒火倾听。

    这是他不被辞退的最后希望。

    “我们都认为这是抢劫杀人,对吧。”

    福斯科敲了敲被羞辱的结论。

    汤普森点头道:“监控拍得很清楚,凶手一路尾隨伦纳德摩西进了药店,最终在十字路口抢走了他的钱包和手錶,並捅死了伦纳德摩西。”

    “不,他是先杀了伦纳德摩西,然后再拿走他的钱包和手錶。”

    “这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

    一般抢劫犯都会先威胁目標,不会一上来就杀人。”

    “或许他曾经杀过人。

    这倒是一个新的调查方向。”

    汤普森灵光一闪。

    艾弗森脸上也多了一分欣喜,仿佛看见了希望。

    然而福斯科却急忙敲了敲被圈起来的现金,道:“凶手是否杀过人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个贪財的抢劫犯,明明看见掉在地上的现金,为什么没捡”

    “what!”

    眾人闻之尽皆一怔。

    对啊!

    凶手撞倒了贵妇人,导致她的挎包掉在地上,大约1万美元的现金洒了一地,这笔钱足够在洛杉磯买两条人命。

    如果凶手是见钱眼开的抢劫犯,怎么会视而不见

    除非,他根本就不在乎钱!

    “会不会是凶手杀了人后怕了,急著逃跑,来不及捡钱。”

    一名警探適时提出异议。

    福斯科摇头道:“警督刚才才讲过,凶手极有可能杀过人,他又怎么会因为杀人而害怕。

    而且还有这里……”

    福斯科再度点了点圈起来的贵妇人,正色道:“伊森夫人的项炼和耳环都是名贵珠宝,比伦纳德摩西的手錶更值钱。

    她是在伦纳德摩西和凶手之前结帐离开,身上只带了一个挎包,钱包肯定就在挎包里。

    这样一来她结帐的时候,凶手就能看见她的挎包里装著大量现金。

    如果凶手的目的是抢钱,为什么放弃容易得手又有钱的女人,反而挑选身强力壮又没钱的男人”

    “因为他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抢劫,而是杀人!”

    一名警探激动的站起身来喊道。

    事到如今案情已然明了,这就是一件偽装成抢劫杀人的谋杀案,他们全都被凶手骗了。

    “该死的,凶手实在太狡猾了!

    如果我们按照抢劫案查下去,永远別想查出真相!”

    “幸好我们有福斯科!”

    “嘿,伙计,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一眾警探全都看向福斯科,眼神里充满羡慕。

    福斯科见状摊了摊手,道:“我也很想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真不是你”

    警督汤普森皱眉询问。

    福斯科苦笑摇头。

    “我希望是我,可惜不是。”

    “dan!

    到底是谁”

    “该不会是重案组和凶案组的人吧,能一眼看穿真相的只有他们。”

    “重案组和凶案组也不可能只看一眼就发现问题!

    整个pd能做到这件事的只有一个人!”

    “哇喔,你说的是pd的骄傲,一个月內连破两件双重谋杀的迪恩埃文斯”

    “除了他还能有谁

    听说连fbi都称讚他是天才,一直想邀请他加入。”

    “我为什么没有发现我的偶像来过!

    快调监控!

    我要看我的偶像!”

    “我也要看,或许多看两眼我能变得跟他一样聪明!”

    “……”

    警探们自发调取办公区监控。

    数十人翘首以待,满心憧憬著记忆里那道伟岸的身影。

    然而两秒后,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的愣在原地。

    只因监控里修改案情板的,並非他们心心念念的pd骄傲。

    而是一个穿著长袖警服,看上去颇为青涩,连臂章都没有“小”傢伙。

    “og!

    只有新人才会在夏季穿长袖警服!”

    “他连臂章都没有,所以他是实习警员!”

    “天啦,我居然被一个菜鸟打败了!”

    “这不是真的,绝对不是!”

    “谁知道他叫什么”

    “……”

    “没人知道吗”

    “shit!!!

    我们竟然输给了一个连名字都没人知道的菜鸟!”

    数十警探抱头惊呼,李易的身份几乎崩碎了他们的道心。

    艾弗森深吸口气,强压下內心震动,重重敲了敲显示屏。

    “立刻给我找到他,让他加入调查组!”

    “是,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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