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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章 找机会给老乡献祭了吧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人未露,声已出。

    底下正吃着葡萄的沈琮听到这里,顿时一愣。

    这要是其他的诗,以他的文化水平可能还不会记得。但是这首诗,太有名了啊!

    其实沈琮知道这首诗,也不是从课本里学到的。

    而是根据一部电影,这才让他记住了这首诗。

    但是,这不是李白写给杨贵妃的诗吗?

    这怎么到这里,成为给一个风尘女子写的诗了?

    这要是让李老爷子泉下有知,不得被气死。

    “好诗!”

    “这首诗,写的当真是妙!就单单是前联这短短十四个字,给我十四年的时间,不知道能不能妙得这么好的上联!”

    底下夸赞声不绝于耳,这些话自然也是传到了沈琮的耳朵里。

    可是沈琮却是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哼,还给你十四年。

    一天天逛青楼,还想写出好诗,你以为你是柳永啊?

    别说十四年了,就是给你四十年,十四辈子,你能写出来,我藉泽洋倒立吃屎。

    一旁的侍女,似乎是看出了沈琮对这首诗的赞赏。

    一边给沈琮捶腿,一边笑着说道:“官人,这首诗美吧!云想衣裳花想容,写出这首诗的公子才华可真的是厉害,如烟姐姐正是因为这首诗,一举拿下了这四大花魁之首的名号呢!”

    沈琮却只是听着,没有回话,他现在也没兴趣去拆穿那人。

    在这个修仙世界,这人记得这么妙的诗,却只能拿给一个风尘女子用。

    注定没什么成就,自己也没必要去撅了人家的路。

    只是可惜,白瞎了这么一个穿越名额了。

    “倒是有趣。”沈琮用手背托着下巴,端详着舞台中心名为如烟的女子。

    舞台虽然蒙着纱布,但是只是普通的材质,当然是瞒不过沈琮的眼力。

    这女子的确算的上是貌美,饶是见过不少仙女的沈琮,看到她,也会有这个想法。

    但是沈琮现在完全没有去招惹的心思,他觉得这和他想象中的青楼有些不一样。

    传闻中,这类场所不都是那种地方吗?

    怎么还真整成吟诗作对的地方了,简直是实物与描述不符。

    早知道,他就去睡觉了。

    此时,舞台上的花魁如烟已经念出了诗的下半句。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此句一出,那层朦胧的纱帐彻底落下,一个身着紫色旗袍,端坐在椅子上,手持琵琶的女子出现在舞台中央。

    台下自然又是升起一阵欢呼声,沈琮现在已经免疫了,到哪里都有这样无脑跟风的人。

    像他这样清醒的小众哥,已经越来越少了。

    花魁如烟弹奏的琵琶曲,沈琮没有听过,他不通乐理,自然分辨不出,这个是抄袭的前世,还是这个世界独有的曲子。

    不过,他知道的是,有些人已经听进去了。

    就比如说给他按腿的两个妹子,这两个人已经沉浸在曲子的意境之中,捶腿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沈琮眯了眯眼,提了一丝兴趣。

    这个女子,走的是乐道。

    这曲子,不简单啊。

    虽然说对于自己来说,这个叫如烟的花魁,修为十分垃圾,但是,一个修士,为什么要化作一个戏子,隐匿在这种花柳之地呢?

    有意思,难道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最好是大乱起来,沈琮心中想道。

    林文曜现在成长的虽然很快,但是远远达不到自己的预期。

    现在的他,根本配不上【少年歌行】这个词条,不乱起来,主角还怎么发育?

    自古乱世出英雄,秦国不乱起来,英雄怎么出现?

    和平是好,但那是对于普通人来说。

    沈琮丝毫不在乎秦国乱起来会死掉多少人,现在的他,对于生死早就麻木了。

    责任心什么的,谁想要谁拿走好了,他沈琮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林文曜一定要趁大世开始之前,发育起来。

    真到了大世开始的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么简单了。

    “要不要推波助澜一下呢?”

    沈琮目光锁定到了一个身穿锦衣玉袍,手持折扇的少年身上。

    这个人,让他产生了一丝熟悉的感觉。

    他应该就是老乡了,沈琮有些纠结,明明刚刚还想着放他一马呢。

    唉,无所谓了。

    老乡见老乡,见面捅三枪。

    找机会给这小子献祭了吧,谁让他点背呢。

    这少年记忆力是不错,前世的诗,自己早就快忘全了,要不是听到这个花魁念,让自己去想。

    沈琮估计他也得想个十几年,但是这是修仙世界,会被诗没用。

    这里需要的,是脑子。

    不过,令沈琮没想到的是,更狗血的还在后面。

    第二个花魁上场了,这人和花魁如烟不同,从人群最后方,缓步走来。

    “红豆生南国!”

    只是第一句,沈琮刚才还在高速运转的脑子,瞬间就卡壳了。

    “春来发几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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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嘛,沈琮觉得自己可能是高估这个老乡了,这人显然是有点东西,但是,东西不多。

    正常穿越者都知道《红豆》的创作背景吧?

    人家王维写给自己妻子的诗,让你用在一个青楼女子身上了是吧?

    这故事是这么套的吗?

    你小子,实在不记得,你别装这个逼啊。

    你这装一个还不够,还装俩。

    别的不说,倒是真符合穿越者花心的刻板印象。

    沈琮正准备看热闹,意外出现了。

    在那第二名花魁念完诗的时候,全场正欢呼之际。

    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闯到沈琮所在的卡座内,弯膝就要跪下。

    “大人!还请收下我!”

    只是那人并未跪下,沈琮就已察觉,这血人是刚才那个小厮,沈琮有印象。

    若非是那小厮,沈琮根本不会给别人靠近的机会。

    只是,虽然让小厮靠近了,但这一跪,沈琮自然是不可能承受的。

    他自从十岁算命那年,就很相信命运这个词。

    本来让小厮进来就是要断了这份因果,这要是受了这一跪,如若不把小厮杀了,断了这个因。

    到时候肯定还要有不少的麻烦,沈琮连动都没有动,小厮的身体就自动的换了方向,跪在了一旁惊慌失措的侍女面前。

    不过小厮没有抬头,只是以头抢地,口中不停的说:“请大人收下我,我可以为先生做一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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