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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牛肉三明治
    这怎么好意思!桃娘连连拒绝,看两个孩子的模样儿,便知他们在这里吃了不少的吃食。

    有知夏在,孩子们定不会缺吃食。

    “嫂嫂,你能帮着带俏娘和九郎,我心中感激,哪能再带婆母来这里吃晚食。”

    刘大郎也是连连摆手,说实话,家中发生这种事情,他想想便觉得憋闷。

    “你这人怎的跟我客气起来了。”时九娘压下她的手,催着她赶紧将婆母带过来。

    “快去快去,莫要耽误功夫,就等着你们呢!”

    “大郎,你也别愣着,赶紧将桌凳摆好。”

    “来的人多,得摆两桌才行,孩子们也饿了。”

    桃娘被催着出了门,刘大郎放下了手中提的东西,也稀里糊涂的放起了桌凳。

    陶罐中的奶茶,时知夏装了出来,分给他们喝。

    伍儿喝着奶茶,吃着炸馒头片,翘着小脚的模样儿,像极了李三郎。

    “放下脚。”丽娘见女儿这副模样儿,赶紧提醒。

    伍儿噘嘴,有些不服:“阿爹也翘脚。”

    哼着歌的李三郎,见娘子看向自己,赶紧将脚放下,罪过罪过,可不能让女儿学了他不好的习惯。

    “怪你,以后注意些,伍儿正是好学的时候。”丽娘提醒了一句,莫要再做这些小动作。

    好学,李三郎听到这二字后,眉眼动了动。

    “娘子,不如给伍儿请位女夫子,她如今这个年纪正是读书的好时候。”

    丽娘对着郎君翻了个白眼:“伍儿年纪还小,用不着请女夫子,你也可以教。”

    “知夏做的奶茶,倒是比平日喝的乳茶好喝。”

    李三郎连连点头:“看着春香楼的菜,我竟觉得没有知夏做的美味儿,吸溜,奶茶好喝。”

    “我问问知夏这奶茶做法,明日做给你们喝。”

    见娘子喜欢,李三郎掏出小本本,便要将做法记下。

    丽娘可不信他能做出来,小本本上记了不少吃食的做法,只不过进了厨房后,便做得一塌糊涂。

    “知夏姐姐,我要娶你为妻。”伍儿拿着炸馒头片,拉着时知夏的手,奶声奶气的宣布。

    听到她这话,时知夏笑得肚子疼:“伍儿,你真要娶我为妻,好呀,那你何时来娶我。”

    “李家大兄,你可得准备八抬大轿,要不然我可不愿意入你家的门。”时知夏笑着开玩笑。

    众人哈哈笑了起来,李三郎更是笑得前俯后仰。

    “可惜了,可惜了,我家伍儿是位小娘子,若是位小郎君,那咱们两家还有戏。”

    “我的伍儿啊,你可娶不了知夏为妻。”

    伍儿见大人大笑的模样儿,一脸不解:“为何,阿爹,我想娶知夏姐姐,知夏姐姐,我有银钱。”

    “我的银钱给你花,就像阿爹给阿娘花。”

    时知夏蹲下,亲了亲伍儿软软的小脸蛋,哎呀,怎的这般可爱,童言稚语真是惹人爱。

    “真的,谢谢伍儿,这样,若是伍儿再大些,还想娶我,那我便嫁与你。”时知夏蹭蹭她的小脸蛋。

    伍儿认真记下了,那自个儿长到几岁,才能娶知夏姐姐,她捏着小指头,有些不明白。

    李三郎与丽娘笑得见牙不见眼,院里的气氛欢乐了不少,俏娘和九郎二人也抿唇笑。

    “哎呦,哎呦,笑得我肚痛。”时九娘揉了揉肚子,见桃娘带着婆母回来了,赶紧招手。

    “快快,赶紧坐下,就等你们了。”

    “大娘,喝口奶茶甜甜嘴,马上开饭,晚娘,快将灶上热着的菜端出来,该吃晚食了。”

    罗秀姑进门时,还有些忐忑不安,但见众人对她态度如常,眼中并无同情,只有热情。

    听到要来肉汤铺吃晚食,罗秀姑心中犹豫,觉得自己这副模样儿,去肉汤铺不好。

    她怕肉汤铺的时家母女会嫌弃自己晦气。

    桃娘听到婆母心中想法,让她放宽心,知夏她们母女二人,才不会这样想。

    “谢谢。”罗秀姑坐下后,向时九娘道谢。

    “大娘,将这当自个儿家,今日可得吃好喝好。”时九娘将他们一家人安排一个桌。

    至于宋郎君和黑九,自然是与时知夏坐一桌。

    饭菜上桌,烤得香喷喷的羊腿,自然也端上了桌。

    羊腿够大,时知夏起身,拿着小刀将羊肉片下放入盘中,一桌放一盘羊肉。

    “今日这羊腿是李家大兄慷慨赠与,谢谢李家大兄。”时知夏向李家大兄道谢,众人抚掌叫好。

    李三郎面色红润的起身,向院中诸人拱手。

    “不谢不谢,我也有私心,就是想着蹭蹭知夏厨艺。”

    众人笑了起来,李三郎这私心,不算稀奇。

    “多谢宋郎君在春香楼订的菜,宋郎君,待会儿咱们喝两杯。”时知夏笑眯眯的看向他。

    宋清砚微勾唇角,起身朝众人一拱手。

    “开吃。”时知夏坐下后,笑着让众人动筷。

    桌上还有炸馒头片,时知夏拿起两块馒头片,将片好的羊肉放入其中,做成了羊肉三明治。

    黑九有样学样,也做了个羊肉三明治,啃了一口。

    “唔,郎君,你快试试,这样好吃,知夏果然会吃。”

    “宋郎君,我帮你做。”时知夏拿筷子夹起馒头片,塞入羊肉后,放到宋郎君的碗里。

    她怕宋郎君不习惯与旁人一起共食。

    李三郎一家和刘大郎一家坐一个桌,他们气氛热烈,酒喝了不少,刘大郎今日放开了喝。

    “如何,合不合你的胃口。”见他咬了一口,时知夏看着他追问,今日这羊肉的确嫩。

    因着羊腿刚出炉不久,咬上一口,还能感觉到外皮的酥脆,孜然的香味儿明显。

    肉部的羊肉则是鲜嫩多汁,咀嚼之下,还能吃到淡淡的奶香,肉汁和香料深藏在肉的纤细之中。

    每嚼一口,口腔中的肉香便会增多一分。

    宋清砚从未吃过这样的吃食,倒是没想过,馒头竟与羊肉如此相配。

    “十分美味儿,羊肉嫩而不膻。”

    “时小娘子的厨艺,似乎又精进了几分。”

    这话时知夏爱听,她也觉得自己的厨艺精进了,看来不是自己的错觉。

    众人吃着羊肉三明治,竖着拇指夸她厨艺好。

    时知夏心中高兴,邀着宋郎君,喝了几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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