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敲在头盔上,像无数细小的鼓点,又冷又急。我缩了缩脖子,电动车的挡风罩早已形同虚设,雨水顺着缝隙灌进衣领。手机导航里传来机械的女声:“您已超时三分钟,请尽快送达。”
我咬咬牙,拧紧油门,车轮溅起一路水花。
昨天妻子的信息还躺在手机里:“李默,我们离婚吧。他能给我想要的生活。”配图是她和一个西装男人的合照,背景是海景餐厅,水晶灯晃得人眼晕。
我没回。一个送外卖的,能回什么?
我早就知道她和那男人有一腿,翻云覆雨了,他们还拍了视频,什么三洞搞遍了。
雨水模糊了视线,我不得不减慢速度。就在这时,手机震动,是妻子发来的语音:“你连挽留都不挽留一下吗?也好,反正我们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苦笑着摇头,刚要收起手机,前面路口突然冲出一辆货车。刺眼的大灯,尖锐的刹车声,世界天旋地转。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重重落下。
最后一刻,我竟有些释然——这操蛋的世界,终于不用再面对了。
冷。
刺骨的冷。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趴在泥泞中,电动车倒在身旁,车灯还诡异地亮着。但眼前的景象让我愣住了——泥泞的土路,远处是低矮的土坯房,完全没有现代城市的痕迹。
“救命!救命啊!”
女子的尖叫声划破夜空。我挣扎着爬起来,看到不远处,几个穿着古装的男人正追着一个女孩。女孩的衣衫已被撕破,赤足在泥水中奔跑。
没有犹豫,我跨上电动车,拧动油门。
“什么人?!”为首的大汉惊叫。
电动车在泥泞中打滑,但速度仍远超这些古人的认知。我横冲直撞,撞倒两人,伸手拉住女孩:“上来!”
女孩惊慌失措,但还是跳上了后座。电动车在土路上疾驰,后面传来愤怒的吼叫和追赶的脚步声。
不知跑了多远,电池图标终于变红。我将车藏进树林,拉着女孩躲进一个山洞。
“多…多谢恩公...”女孩瑟瑟发抖,声音哽咽。
借着电动车的余光,我看清了女孩的脸——约莫十七、八岁,眉眼清秀,此刻却满是泪痕和泥污。
“你叫什么名字?他们为什么追你?”
“我叫小芸...”女孩抽泣着,断断续续讲出遭遇:她是附近村里的姑娘,父母是佃农。当地乡绅王老爷看中了她,要纳为小妾。父母不从,竟被活活打死。她趁乱逃出,却被王家发现,一路追到这里。
我听得心惊,却也涌起一股莫名的愤怒。这愤怒不仅是对那乡绅,也是对那个抛弃我的世界——现代也好,古代也罢,弱者总是被践踏。
“你饿吗?”我问。
小芸点点头。我从外卖箱里翻出还没送达的餐盒——一份黄焖鸡米饭。我打开盖子,香味飘散开来。
小芸睁大眼睛,她从没见过这样的食物。我教她用勺子,看着她小心翼翼地吃下第一口,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好吃吗?”
“嗯...”小芸用力点头,眼泪却掉得更凶了,“爹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
那一夜,我守在山洞口,听着小芸压抑的啜泣。雨停了,月光从云缝中洒下,照在女孩蜷缩的身影上。我突然想到妻子——那个曾经也这样依偎在我怀里的女人,终究还是选择了更有“安全感”的生活。
现代的女人看重钱,而这古代的女孩,却为了一碗米饭感激涕零。
世界真他妈荒谬。
电动车彻底没电了,我拆下电池,将车藏在山洞深处。我背起外卖箱,里面还有几盒自热火锅和能量棒,应该能撑几天。
“恩公,我们去哪?”小芸问,眼睛红肿。
“先离开这里。”我说,“还有,别叫我恩公,我叫李默。”
“李大哥。”小芸怯生生地改口。
我们沿着山路走。清晨的山林笼罩在薄雾中,露珠挂在草叶上,像无数细小的钻石。鸟鸣清脆,空气清新得让人恍惚——这不是那个雾霾笼罩的城市,这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
“李大哥,你的衣服好奇怪。”小芸小心翼翼地说。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外卖服——亮黄色的冲锋衣,背后印着“闪电送达”四个大字,确实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走了半天,终于看到一座小城。城门口贴着告示,我凑近看,文字是繁体,但勉强能认——贞观三年。
唐初。李世民的时代。
我们在城外的破庙暂时安顿下来。我将冲锋衣反过来穿,里面的黑色勉强不那么显眼。小芸在庙里发现几件破旧但干净的衣物,换下了褴褛的衣衫。
“李大哥,接下来怎么办?”小芸问,眼里满是依赖。
我沉默了。报仇?我一个送外卖的,怎么对抗地头蛇?但我看着小芸清澈的眼睛,那句“我会帮你报仇”还是脱口而出。
小芸的眼睛亮了一下,又黯淡下来:“王老爷家有几十个家丁,还有官府的关系...我们...”
“总会有办法的。”我说,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那天晚上,我们生起篝火。我教小芸用自热火锅,看着她惊讶地看着发热包冒起热气,忍不住笑了——这是我穿越以来第一次笑。
“李大哥笑起来好看。”小芸小声说。
火光映在她脸上,睫毛的影子轻轻颤动。我忽然有些恍惚,想起多年前,妻子也曾这样说过。
“小芸,你识字吗?”我问。
“爹爹教过我一些。”
我从外卖箱里翻出笔——一支圆珠笔,还有几张送餐单的背面。我想了想,写下第一首诗: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是王维的《山居秋暝》,但在这个时代,它还未诞生。
“好美...”小芸轻声念着,眼睛亮晶晶的,“李大哥,这是你写的?”
我点点头,有些心虚。第二天,我带着这首诗去了城里的书院。书院的先生起初对我这个穿着怪异的男人不屑一顾,但看到诗后,眼睛瞪大了。
“这...这是阁下所作?”
“是。”我硬着头皮说。
先生沉吟片刻:“意境高远,格律工整,难得的好诗。阁下可愿留下墨宝?”
我小时候自学过书法,虽不算大家,但也端正有力。我挥毫写下全诗,先生连连赞叹,当场给了我五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生活一个月。
有了钱,我买了简单的衣物,换了住处。更重要的是,我找到了在这个世界生存的方式。
“李大哥真厉害。”小芸崇拜地说,为我研墨时格外认真。
墨香弥漫在小小的房间里,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照在她专注的侧脸上。我忽然觉得,如果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似乎也不错。
春天来了,我们离开了小城,继续向南。我打听哪里有高人异士,我想到了用修仙、法术来报仇——既然能穿越,那这些传说也许是真的。
一路走走停停,我靠卖诗维持生计。我“写”的第二首诗是孟浩然的《宿建德江》:
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这首诗在江南水乡卖得特别好,一位船夫不进给钱,甚至免费载我们渡河,只为求一首诗送给远方的儿子。
小芸总是安静地陪在我身边,研墨、铺纸、收拾行囊。夜晚,我们常常挤在破庙或简陋的客栈里,分享同一床被子。
“李大哥,你说我们能找到会法术的人吗?”小芸问,头靠在我肩上。
“一定能。”我说,轻轻揽住她。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对小芸的感情已经不只是同情。她会在清晨为我打来洗脸水,会记住我爱吃的食物,会在我写诗到深夜时悄悄披上外衣。她的关心是那么纯粹,不掺杂任何算计。
初夏的夜晚,我们在一条小溪边露宿。萤火虫在草丛间飞舞,像星星坠落人间。小芸赤足坐在石头上,脚丫拨弄着溪水。
“李大哥,你看,萤火虫。”
我看着她,月光洒在她脸上,轮廓柔和得像一幅画。我忽然想起妻子从未有过这样的时刻——她总是匆忙的,焦虑的,计算着房贷、车贷。
“小芸。”我轻声唤道。
“嗯?”
“如果...如果我们找不到报仇的方法,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你愿意吗?”
小芸转过头,眼睛在月光下亮得惊人:“李大哥去哪,我就去哪。”
那一夜,我们在溪边坐到很晚,说了很多话。小芸讲村里的趣事,我讲“海外”的见闻——我把现代世界说成遥远的海外国度。小芸听得入迷,眼睛一眨不眨。
“那个世界真奇怪,但也真有趣。”她说。
“是啊,但那里没有你。”我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两人都愣住了。小芸的脸红得像晚霞,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
我鼓起勇气,轻轻握住她的手。小芸的手很凉,有些粗糙,但在我掌心里微微颤抖。
“小芸,我...”
“我明白。”小芸小声说,“我也...我也喜欢李大哥。”
萤火虫在我们身边飞舞,溪水潺潺,月亮高悬。没有烛光晚餐,没有钻戒玫瑰,只有两个漂泊的人,在陌生的时代里,找到了彼此的港湾。
入秋时,我们终于打听到一位隐士的消息。深山里,有位老者,据说能呼风唤雨,点石成金。
山路崎岖,我们走了七天七夜。小芸的脚磨出了血泡,却一声不吭。我心疼,背着她走了一段路。她伏在我背上,轻声哼起家乡的小调。
“李大哥,等我们学了法术,报了仇,就回这里生活好不好?”她问。
“好。”我说,“我们盖一间小屋,开一片地,种你喜欢的菜。”
“还要养几只鸡,一只狗。”
“都依你。”
第九天,我们终于在山谷深处找到了隐居的老者。老者须发皆白,但目光如电,看到我时,眼神闪了一下。
“你们为何而来?”
我和小芸跪倒在地,讲述了遭遇。老者沉默良久,才缓缓开口:“法术确有,但修行艰难,且需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我们都愿意!”小芸急切地说。
老者看着我们,最终点了点头:“留下来吧。”
第一年,我们学的是基础。打坐、呼吸、辨认草药、观察星象。老者很严格,常常让我们在山中静坐一整夜,感受天地之气。
冬天,山里下起大雪。我和小芸挤在简陋的茅屋里,分享同一碗热汤。
“冷吗?”我问,将她的手握在掌心呵气。
小芸摇头:“有李大哥在,不冷。”
她靠在我肩上,忽然轻声念起我卖过的一首诗——韦应物的《秋夜寄邱员外》:
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
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
“李大哥,这首诗里说的‘幽人’,是不是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她问。
我心中一动,忽然有了灵感,提笔写下另一首诗: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是白居易的《问刘十九》,在这个时代同样还未问世。
小芸念着诗,眼睛弯成月牙:“真好,就像我们现在——虽然没酒,但有热汤;虽然只有火堆,但彼此温暖。”
我看着小芸,心中涌起从未有过的安宁。如果这就是代价——放弃那个浮躁的世界,在这深山中终老,我完全愿意。
第二年春天,老者开始教授真正的法术。不是呼风唤雨的神通,而是更实际的东西——如何调用体内之气,如何与自然共鸣,如何让力量在瞬间爆发。
“法术的本质是交换。”老者说,“你从天地借力,就要还给天地。杀生过多,会遭反噬。”
我和小芸认真记下。我们知道,报仇的时刻快到了。
离开的那天,老者送我们到山谷口。“记住,法术是工具,不是目的。你们的目的是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我和小芸跪地叩首,泪流满面。
“师父,我们会回来看您。”
老者摆摆手,转身消失在晨雾中。
回到小芸的家乡,已是深秋。村子还是老样子,只是王家的大宅更气派了,门口的石狮子都换成了更大的。
我们在山林中观察了三天,摸清了王家的作息。第四天夜里,月黑风高。
“小芸,你确定要亲手报仇吗?”我问,最后一次确认。
小芸点点头,眼神坚定:“杀父杀母之仇,不共戴天。”
深夜,两人潜入王家。我按照老者所教,布下简单的障眼法,让守夜的家丁昏昏欲睡。
第一个发现我们的是管事的管家。他刚要喊叫,小芸伸出手,一道无形的力量扼住了他的喉咙。我看到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异样的光,那是仇恨燃烧的光芒。
惨叫声惊醒了王家。家丁们举着火把冲出来,看到管家的尸体时,都吓呆了。
“妖…妖怪!”
小芸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时间。她双手结印,四周的空气突然变得沉重,像有无形的手掌拍下。三个家丁当场毙命,七窍流血。
我也出手了。我调动体内的气息,化作风刃,削断了冲过来的家丁的腿。鲜血喷涌,惨叫连连。
王老爷被簇拥着出来,看到这场景,脸色煞白:“你…你是那个逃走的丫头?!”
小芸一步步走近,每一步都像踩在心跳上。“你杀我父母时,可曾想过今天?”
“拦住她!拦住这个妖女!”王老爷尖叫。
更多的家丁冲上来,但此刻的我和小芸已不是一年前的普通人。我们像两股旋风,在人群中穿梭,所到之处,断肢横飞,血花四溅。
法术杀人的场面比我想象的更血腥。没有刀光剑影,只有无形的力量在撕裂肉体。骨头碎裂的声音,临死的哀嚎,鲜血的腥味,混合在一起,构成人间地狱的景象。
王老爷转身想逃,小芸一挥手,他的双腿齐膝而断,惨叫着倒下。
“求…求求你...”他涕泪横流,“我有钱,都给你...”
小芸蹲下身,看着他:“我父母求饶时,你可曾心软?”
她的手按在王老爷额头上,后者眼睛猛然瞪大,然后渐渐失去光彩,嘴角流出血沫。
王家的男丁无一幸免。当最后一声惨叫停止时,院子里已躺满尸体。小芸站在血泊中,浑身颤抖。
我走过去,轻轻抱住她:“结束了。”
后院里,女眷和孩子缩成一团,惊恐地看着我们。小芸看了她们许久,终于挥挥手:“走吧,我不想杀你们,趁我还没后悔。”
她们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黎明时分,我们在村后的乱葬岗找到了小芸父母的尸骨——草草掩埋,连墓碑都没有。
小芸跪在坟前,放声大哭。我烧起纸钱,火光在晨雾中摇曳。
“爹,娘,女儿为你们报仇了...”
我们火化了尸骨,用布包好,踏上了回山的路。
回到山谷时,已是初冬。老者站在茅屋前,仿佛早知道我们会回来。
“师父...”小芸跪下,将父母的骨灰盒捧过头顶。
老者叹了口气,带我们到一处向阳的山坡。“这里风景好,就安葬在这里吧。”
葬仪很简单,没有锣鼓喧天,只有三个人的祈祷。我为两位素未谋面的老人立了木碑,刻上他们的名字。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我说。
小芸点点头,泪眼婆娑。
那天傍晚,晚霞如血,染红了整片山谷。我忽然拉着小芸的手,走到一棵老松树下。
“小芸,我们成亲吧。”
小芸愣住了,脸慢慢红起来:“在……在这里?”
“就在这里。”我折了两根松枝,编成简单的指环,“我没有豪宅,没有金银,只有这山谷,这片天,和一颗真心。”
小芸的眼泪掉下来,她伸出手,让我戴上那枚松枝戒指。
“我愿意。”她轻声说,也为我戴上另一枚。
老者不知何时走来,手里拿着两个竹杯,盛着自酿的米酒。“以天地为证,松柏为媒,老夫为你们主婚。”
我们对着青山、对着古松、对着满天霞光,拜了天地,拜了师父,夫妻对拜。
没有红盖头,没有凤冠霞帔,只有两个相爱的灵魂,在最朴素的地方,许下最郑重的承诺。
那一夜,我们在茅屋里成了真正的夫妻。窗外松涛阵阵,像是天地的祝福。
两年后,我们的儿子出生了。我为他取名“李怀安”,寓意心怀安宁。
小芸生产时难产,我急得在山里狂奔,采来老者指定的草药,才保住母子平安。当我抱着哇哇大哭的儿子,看着虚弱的妻子时,忽然明白了什么是生命的重量。
怀安聪明伶俐,三岁就能认字,五岁就能背诗。我教他现代的知识——简单的数学、物理常识、还有那些超越时代的思想。
“爹,为什么月亮会跟着我们走?”怀安问。
“因为它离我们很远,我们的移动相对于距离来说微不足道。”
“爹,为什么人会死?”
“因为生命有始有终,就像四季轮回。”
老者很喜欢怀安,常带着他在山里认草药,观星象。怀安七岁那年,老者开始教他打坐。
“这孩子有天分。”老者说,“比你们两个强多了。”
日子如流水般平静。春天,我们开垦田地,种上蔬菜;夏天,我和小芸带着怀安去溪边捉鱼;秋天,采集山货,储备过冬;冬天,围炉夜话,教怀安读书。
怀安十岁那年,老者病了。不是什么大病,只是老了。我和小芸日夜照顾,熬药喂饭,擦身翻身。
“别忙了。”老者虚弱地说,“人都有这一天。”
“师父,您会长命百岁的。”小芸红着眼眶说。
老者笑了:“百岁?我已经一百零三了。”
后来,老者能下床了,我天天扶他去院子里晒太阳。但一个月后的清晨,老者没有像往常一样起床。我进去看时,他已经安详地去了,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我们把他葬在小芸父母旁边,立了石碑。怀安在墓前磕了三个响头:“师公,我会好好读书,好好做人。”
三年后,怀安十三岁,下山参加童试,一举中第。十五岁,中秀才。消息传来时,小芸高兴得哭了,连夜为儿子缝制新衣。
“安儿,记住,当官要为民做主。”我叮嘱。
“孩儿明白。”怀安郑重地说。
十六岁,怀安赴京赶考。临行前夜,小芸为他整理行囊,一遍遍检查有没有遗漏。
“娘,别担心,我会回来的。”
“娘不担心,娘只是...”小芸说不下去了,转身擦眼泪。
我送怀安到山口。“无论考得如何,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三个月后,捷报传来——李怀安高中探花。传信的人说,圣上亲自召见,赞他“文采斐然,见解独到”。
又过半年,怀安回乡接父母去京城。
“爹,娘,我在京城置了宅子,你们该享福了。”
我和小芸相视一笑,摇摇头。
“安儿,我们的福就在这里。”我说,“这山,这水,这茅屋,还有你师公和你外祖父母的坟。我们走了,谁给他们扫墓?”
“可是...”
“别劝了。”小芸温柔但坚定地说,“你在京城好好做官,有空回来看看我们就行。”
怀安拗不过,住了半个月,不得不回京赴任。离别时,小芸抱着儿子,久久不愿放手。
“娘,我会常回来看你们的。”
“嗯,娘知道。”
马车远去,扬起一路尘土。小芸站在山坡上,直到马车消失在天际。
“舍不得?”我揽住她的肩。
“孩子长大了,总要飞的。”小芸靠在我肩上,“只是...忽然觉得老了。”
那一年,小芸三十八岁,我四十二岁。
岁月在山中似乎流逝得更快。转眼又是七年。
小芸四十五岁那年春天,生了一场病。起初只是咳嗽,后来渐渐卧床不起。我遍寻山中草药,却不见好转。
“默哥,别忙了。”小芸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我的身体我知道。”
“别说傻话,你会好的。”
小芸笑了笑,握着我她的手:“这一生,能遇到你,是我最大的福分。从你在雨夜救我开始,每一天都是赚来的。”
我红了眼眶:“我们说好要一起变老的。”
“我已经老了。”小芸轻声说,“只是遗憾,不能陪你更久。”
我知道,在古代,这个年龄已经油尽灯枯了。
四月的一个清晨,山花烂漫,鸟鸣清脆。小芸让我扶她到屋外,坐在我们成亲的那棵松树下。
“真美啊。”她看着满山春色,“默哥,你还记得我们成亲那天吗?”
“记得,晚霞满天,你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裙子,美得像仙女。”
小芸笑了,眼睛弯成月牙。她靠在我肩上,轻声哼起那首家乡小调。哼着哼着,声音渐渐低下去,最终消失了。
我低头,看到她安详地闭着眼睛,嘴角还带着笑,像是睡着了。
可她的胸口,再也没有起伏。
怀安从京城赶回来时,小芸已经下葬了,就在她父母和师父旁边。
“娘...”怀安跪在墓前,泪如雨下。
按照礼制,儿子应守孝三年。但我摇摇头:“那是陋习。你母亲最希望你做个好官,为民请命。回去好好做你的事,就是对她最好的孝顺。”
“可是爹您一个人...”
“我没事。”我说,“我还有事要做。”
怀安守了七七四十九天,准备回京。临行前,我交给他一封信。
“等半年后,再打开,我想去远方。”
“爹,你要去哪?”
我望着远山:“去找一个答案。”
怀安离开后的第三个月,我收拾了简单的行囊,锁上茅屋,踏上了旅途。
我要找的,是能看见鬼魂的方法。
这些年的修行,让我知道这个世界确实有常人不可见的一面。既然有法术,有穿越,那灵魂也应该存在。我想再见小芸一面,哪怕只是一眼。
第一站,我去了长安。盛世之都,繁华依旧,却不是我的归宿。我在街头卖诗维生,写下了杜牧的《秋夕》: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这首诗让我赚够了盘缠,也引来了一些注意。一位道士模样的人找到我。
“阁下诗中有仙气,可愿入我道观修行?”
我问:“修行能见亡者吗?”
道士摇头:“阴阳两隔,此乃天道。”
我谢绝了。
我又去了洛阳、扬州、成都,一路走一路问。有人告诉我湘西有赶尸人,能通阴阳;有人说终南山有仙人,可沟通两界;还有人说海外有仙岛,岛上有还魂草。
十年间,我走遍了大半个大唐。五十五岁那年,我来到了姑苏。
秋天的姑苏,枫叶如火。我借宿在寒山寺旁的农家,夜晚难以入眠,便走到江边。
月落乌啼,霜气满天。江边的枫树在夜色中摇曳,渔火点点。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那首千古绝唱。
我提笔写下: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写罢,我望着江面出神。恍惚间,仿佛看到小芸站在对岸,还是年轻时的模样,穿着那件蓝裙子,对我微笑。
“小芸...”我伸手,幻影却消失了。
只有江风,只有钟声,只有无边的寂寞。
寒山寺的方丈看到这首诗,惊为天人,想留我长住。我摇摇头:“我在找一个人。”
“逝者已矣,施主何不放下?”
“若能放下,早就放下了。”我说。
我继续上路,一路向南。六十岁那年,我到了岭南,听说苗疆有巫术,能招魂引魄。我在苗寨住了三年,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得到了族长的信任。
“你要见亡妻?”老族长问,“招魂术确有,但代价很大。”
“什么代价?”
“以命换命,或损阳寿。”
我毫不犹豫:“我愿意。”
老族长看了我许久,叹口气:“但招魂术只能招新死之魂。你的妻子已逝多年,魂魄早已转世或消散,招不回来了。”
最后的希望破灭了。
我没有哭,只是默默地收拾行囊,离开了苗寨。回去的路上,我病了一场,在客栈躺了半个月。病中,我梦见小芸,梦见我们年轻时的点点滴滴。
醒来时,枕头湿了一片。
“客官,您没事吧?”店小二担心地问。
“没事。”我说,“只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我继续走,不为什么,只是习惯了行走。六十五岁,我回到了山谷。茅屋已经破败,坟头的草长得很高。
我修葺了房屋,清理了墓地,住了下来。每天,我去给小芸和爹娘扫墓,说说话;去师父墓前坐坐,汇报这些年所见所闻。
怀安收到我的信,每年都回来看我,劝我搬去京城。
“爹,您年纪大了,一个人在这山里,我不放心。”
“我很好。”我总是这样说,“这里有你娘,有你师公,有外祖父母,不孤单。”
其实怎么会不孤单呢?只是我早已习惯了这种孤单。
七十五岁那年冬天,特别冷。
我决定最后一次远行——去北方,看看雪。我记得小芸说过,她没见过真正的大雪。
一路向北,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腿脚已经不太灵便,走得很慢。腊月二十三,我经过一个小村庄。
天阴沉沉的,开始飘雪。起初是细碎的雪粒,后来变成鹅毛大雪。村庄很小,只有十几户人家。狗在雪地里叫,大概是闻到了陌生人的气味。
我走累了,在村口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我从包袱里拿出硬邦邦的馒头,就着雪啃了一口。
真冷啊。
雪越下越大,天地间白茫茫一片。远处的山,近处的树,都裹上了银装。狗不叫了,村庄静悄悄的,只有雪落的声音,细细簌簌,像时光在流逝。
我忽然想起一首诗,不是唐诗,是清朝一位不知名诗人的作品。我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手已经抖得厉害,字迹歪歪扭扭,但还是一笔一划地写下来:
赋性生来本野流,手提竹杖过通州。
饭篮向晓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
两脚踢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
而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不休。
写罢,我笑了。这一生,从外卖员到穿越者,从复仇者到寻魂人,两脚确实踢翻了一条荒诞的尘世路,一肩也确实担尽了古今愁。
雪落在纸上,墨迹慢慢化开。
我累了,真的很累了。靠在石头上,闭上眼睛。
恍惚间,雪停了,天晴了。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远处,一个身影走来,蓝裙子,麻花辫,笑容清澈。
“小芸...”我喃喃道。
“默哥,我来接你了。”她说,伸出手。
我笑了,伸出手去。我的手已经布满皱纹和老年斑,而她的手,还是那么年轻,那么柔软。
雪又下了起来,落在我的身上,头发上,睫毛上。我闭着眼睛,嘴角带着笑,像是睡着了。
村口的老狗叫了两声,又安静下来。雪越下越大,渐渐覆盖了我的身体,覆盖了那块石头,覆盖了那首墨迹化开的诗。
天地一片洁白,像是从未有人来过,又像是有人终于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远山静默,雪落无声。
一个时代结束了,一个故事也结束了。但雪会化,春会来,生命会以另一种形式延续——在诗里,在记忆里,在爱过的人心里。
就像那首未写完的诗,墨迹化开在雪中,却永远印在了时光的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