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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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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三日已过。

    天刚蒙蒙亮,苏嬷嬷便带着四五个手脚伶俐的仆人,捧着檀木托盘鱼贯而入。托盘里铺着杏色软缎,上面摆着各色衣料、珠钗玉簪,还有一小盒散发着清香的头油。

    “池姑娘,醒了吗?”苏嬷嬷掀开纱帘,声音里带着几分雀跃,“皇后娘娘今早特意吩咐了,说诗会乃长安盛事,务必让您漂漂亮亮地去,给小侯爷挣足脸面。

    您想要什么风格?是端庄的世家贵女,还是俏丽的闺阁小姐?”

    池秋莹揉着惺忪睡眼坐起身,望着满屋子琳琅满目的物件,忽然想起电视剧的女侠,眼睛一亮:“嬷嬷,我要‘女侠风格’!”

    “女侠?”苏嬷嬷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姑娘说的是江湖儿女的飒爽劲儿?倒是新奇。不过……”她打量着池秋莹纤细的身形,“咱们得选个柔中带刚的款式,免得失了闺秀体统。”

    仆人们立刻行动起来。苏嬷嬷亲自从檀木箱中取出一件月白色的窄袖长裙——裙身用轻薄的鲛绡织就,阳光下竟泛着珍珠般的微光,裙摆处用银线绣着几枝疏朗的寒梅,既不张扬,又添了几分凌厉。

    “这料子轻,骑马赶路也不碍事,”苏嬷嬷解释着,示意丫鬟为池秋莹更衣,“裙子是窄袖收腰,显得利落;腰间配这条墨玉带,坠着个小巧的青铜铃铛,走路时有声响,也算是个‘侠女’的标志。”

    池秋莹任由她们摆弄,心中暗自期待。当最后一根发带系好,铜镜中映出的身影让她自己也怔住了——

    镜中人眉眼冷清,面若含冰。黛眉斜飞入鬓,眉峰微蹙时自带三分疏离;一双黑色的双眸藏在纤长的睫毛下,瞳仁黑得纯粹,像浸在寒潭里的墨玉,长睫微垂时,非但不觉凌厉,反而有种恹恹欲睡的慵懒,仿佛世间万物都入不了她的眼。

    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在晨光中泛着玉质的光泽,唇色是自然的淡粉,像初春枝头未绽的花苞。

    她身着那身月白鲛绡裙,裙摆在腰间收得利落,窄袖露出一截皓腕,腕间只戴了个素银镯子。墨玉带勒出纤细的腰肢,青铜铃铛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发出细碎的“叮铃”声。头发并未挽成复杂的发髻,只用一支白玉簪松松绾住,几缕碎发垂在耳边,更添几分不羁。

    这哪里是江湖侠女?分明是坠入凡间的月光仙子——清冷、纯净,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带着一丝不容亵渎的孤高。

    “我的老天爷……”一个年轻丫鬟忍不住低呼出声,“姑娘这模样,比画上的仙女还好看!”

    苏嬷嬷也看得愣住了,半晌才回过神,笑着点头:“可不是嘛!这‘女侠风格’竟被姑娘穿出了仙气儿。去吧,保管那些酸儒见了您,连诗都忘了念。”

    池秋莹望着镜中的自己,满意的点点头。

    她轻轻转动手腕,青铜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走吧,去玩咯!”

    诗会前夜

    阁里的铜灯燃到第三更,灯油将尽时,窗纸上映出个斗笠的剪影。

    书达公子斜倚在软榻上,指尖捻着半片茶叶,看它在青瓷盏里打着旋。乐乐蜷在她脚边,头枕着她裙裾,像只餍足的兽,呼吸匀长。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雪隐庄主裹着一身寒气进来,斗笠压得低,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颌。他身后两名黑衣随从抬着个红木箱,箱底与地砖相触,发出沉闷的“咚”声——又带了几箱黄金。

    “书达公子,”庄主声音沙哑如砾石相磨,“时辰差不多了。诗会就在明日巳时,她身边定会跟着程博韬。”他抬眼,斗笠阴影下的目光像淬毒的刀,“那程将军是霍去病的副将,心思缜密,寻常诱饵未必管用。你打算如何引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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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达公子将茶盏轻放回案,笑意不达眼底:“庄主多虑了。此计的关键,不在‘诱’,而在‘分’。”

    她指尖敲了敲案上一张洒金帖,“我会以‘只有女子可看之物’为由,邀她单独去后园暖阁。什么物件?自然是……女子都喜爱的首饰了。”

    她抬眼,目光如针:“我前日托人寻了支玉簪,想请她掌掌眼——谁会怀疑一个‘仰慕者’的讨好?”

    庄主冷笑:“她会乖乖跟你走?程博韬那双眼睛,怕是长在她身上。”

    “所以需借‘私密’二字,“我请池姑娘看簪,只说‘半柱香便回’,他断不会跟来。”她顿了顿,补了句,“毕竟,谁会防备两个弱女子的独处?”

    庄主眼中凶光一闪:“好!那动手的时辰?”

    “她看簪时,你们从后园角门进,暖阁隔壁就是柴房,我已命人备好马车。”书达公子看向乐乐,“乐乐,去把后园那间空屋收拾出来,铺层软褥——别伤着她。”

    乐乐低哼一声,从榻上爬起,甩了甩头,像只被唤醒的豹子,转身出门。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细碎脚步声。乐乐去而复返,手中捏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到书达公子面前,低声道:“方才在角门捡的,像是传信的鸽子腿上掉下来的。”

    书达公子展开纸条,目光扫过,指尖骤然收紧。

    “怎么了?”庄主察觉异样。

    她缓缓抬眼,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诧:“霍去病……回安了。”

    “回安?”庄主猛地站起,“他不是在漠北巡视吗?何时回的长安?”

    “纸条上说,他三日前已抵霸上,明日……便要入宫复命。”书达公子将纸条扔进灯焰,火苗“噌”地窜起,映得她眼底忽明忽暗,“偏偏是这个时候,对我们有利有弊。”

    庄主在阁中踱步,铁靴踏在青砖上,发出“咔哒”声响:“利在何处?弊又在何处?”

    “利,是程博韬。”书达公子重新坐回榻上,指尖无意识敲着案沿,“霍去病和程博韬的父亲程易回安,届时我以‘程易重伤’的消息诓他,他定会信以为真,急着去寻他父亲——这便是我们掳走池秋莹的最佳时机。”

    “弊呢?”

    书达公子沉默片刻,声音低了下去:“弊是……若他没信那消息,或信了却半路折返;若她不肯跟我去后园;若……霍去病提前知道他未婚妻失踪了。”她抬眼,直视庄主,“冠军侯的怒火,你承受得起吗?”

    庄主突然停下脚步,斗笠下的独眼爆发出癫狂的光。他仰头大笑,笑声嘶哑如夜枭:“承受得起?哈哈哈哈……书达公子,你太小看我了!”他猛地凑近,“我雪隐山庄豢养死士三百,占着终南山的险要,连官府都奈何不得。区区一个霍去病,就算他有三头六臂,能奈我何?”

    他拍了拍腰间的青铜令牌,令牌上刻着狰狞的狼头:“再说了——”他压低声音,“她是霍去病的未婚妻又如何?我雪隐山庄的庄主,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书达公子看着他癫狂的模样,忽然笑了。那笑意如冰面裂开,带着刺骨的寒:“那便祝庄主……得偿所愿。”

    她端起冷透的茶盏,一饮而尽。茶味苦涩,像极了即将到来的血雨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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