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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章 大牛「詹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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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德利觉得自己简直是整个君临最倒霉的人了。

    不,不只是君临——是整个维斯特洛。

    不,不只是维斯特洛——是整个世界。

    此刻他正蹲在一辆摇摇晃晃的牛车上,双手死死抓著车板的边缘,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屁股底下垫著几块从科霍尔带出来的生铁胚子,铁胚硌得他骨头疼,但他已经没有力气抱怨了。

    牛车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顛簸前行,车轮碾过草丛,发出沙沙的声响,每过一个土坎,他的五臟六腑就像被人拎起来晃荡一遍。

    头顶是灰濛濛的天空,看不见太阳,只有厚重的云层压得很低,像是隨时要塌下来一样。

    他已经不晕船了——谢天谢地,那要命的晕船在船队靠岸后就停了。

    但现在他晕车。

    牛车比船还晃,而且没有船舷可以趴著吐,他只能把脑袋伸到车外,让草原上带著草腥味的风灌进嘴里,把那阵翻涌的噁心感压下去。

    他就知道不该来的。

    几个月前,当他在托布莫特的铁匠铺里高高举起那个歪歪扭扭的牛角头盔,喊出“师傅,我去”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会像“高个”邓肯爵士那样,踏上一条充满冒险和荣耀的道路。

    他以为他会跨过狭海,见识异国的风光。

    结果呢他差点死在船上。

    现在他正蹲在牛车上,往草原深处走,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枯黄草海,风从东边吹来,带著一股他从未闻过的乾燥气息——没有君临的鱼腥味,没有铁匠铺的煤烟味,只有草和泥土的味道。

    他只想回去,回到君临,回到莫特的铁匠铺,回到那间满是煤灰和铁锈味的作坊里,抡他的大锤,拉他的风箱,在火炉前被烤得汗流浹背。

    可他回不去了。

    他瘦小的身子裹在一件沾满煤灰和铁锈的粗布外衣里,那衣服已经好几天没洗了,散发著一股汗臭和烟燻的混合气味。

    他的头髮乱蓬蓬的,像一丛枯黄的杂草。

    那张本该稚气未脱的脸,此刻因为长途跋涉而显得憔悴不堪,只有那双绿色的眼睛还保留著一点属於孩子的光亮。

    他抱著自己那个歪歪扭扭的牛角头盔,把下巴搁在头盔的角上,那两只歪歪扭扭的牛角戳著他的脸颊,硌得生疼。

    他没有挪开,因为这点疼痛比起他这一路上的遭遇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那是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作品——虽然他暂时只有这一个作品。

    虽然老莫特说它“丑得像被牛踩过的铁皮”——头盔的形状歪歪扭扭的,表面坑坑洼洼,左右两个牛角一个长一个短,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戴在头上的东西。

    但詹德利很喜欢它,他觉得那是他自己打造的第一件“鎧甲”。

    反正以后还可以回炉重造。

    此刻他抱著那头盔,在牛车上顛簸著,回想起几个月前的事,觉得一切都像一场梦。

    那时候的詹德利还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铁匠学徒,每天的生活就是抡大锤、拉风箱、淬火、打磨,周而復始。

    莫特的铁匠铺在君临的钢铁街上,那是全城最有名的武器铺子之一,来来往往的都是骑士老爷和贵族隨从。

    他们穿著闪亮的盔甲,腰间掛著长剑,骑著高头大马从铺子门前经过的时候,马蹄铁敲在石板路上叮噹作响,那声音比任何歌谣都好听。

    他有的时候其实没有那么想要成为一个铁匠。

    那些来莫特铁匠铺打造武器的骑士老爷,才是他真正想要成为的人。

    他们走进铁匠铺的时候,连莫特师傅那张永远板著的脸都会变得柔和几分,说话的声音都低了半度。

    詹德利躲在炉火后面,偷偷地看著那些骑士老爷。

    他们从来不看路边的平民,下巴抬得高高的,眼睛望著远方,仿佛在看著某个普通人永远无法到达的地方。

    詹德利很羡慕,如果我也——

    但詹德利知道那是痴人说梦,那是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事情。

    哪怕最低等级的僱佣骑士,都是他无法企及的、是他踮起脚尖也无法触碰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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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需要马匹,需要鎧甲,需要武器,需要身份。

    他有什么一个酒馆女招待的儿子,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野种,一个私生子,一个只会抡大锤的铁匠学徒。

    僱佣骑士至少要有马,有鎧甲,有剑,有盾牌。

    这些东西,他一样也没有。

    他只有一个自己打的歪歪扭扭的牛角头盔,铁胚没淬好,敲得坑坑洼洼,戴在头上硌得慌,丑得连跳蚤窝的乞丐都不愿意多看一眼。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

    他听过很多关於骑士的故事。

    莫特师傅偶尔会在喝酒之后讲一些,街头的吟游诗人也会唱一些,那些来铺子里取剑的骑士老爷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说上几段。

    他最常想起的,是“高个”邓肯爵士。

    啊——伟大的“高个”邓肯。

    那是吟游诗人们最喜欢吟唱的英雄之一,他的名字在七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詹德利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大,而是因为他的出身。

    “高个”邓肯爵士出身君临城跳蚤窝,是一个贫民窟里的街头顽童。

    他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的真名,甚至连“邓肯”这个名字都是后来別人给他取的,他在跳蚤窝的臭水沟边长大,

    跳蚤窝,詹德利知道那个地方,那是君临最脏最乱最穷的角落。

    一个从那里爬出来的孩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孤儿,后来成了御林铁卫,成了七大王国家喻户晓的英雄。

    有一天,来自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看到了这个脏兮兮的男孩,不知怎么就看中了他,收他为侍从,將他养大。

    吟游诗人的歌谣中说,阿兰爵士临死以前,册封邓肯为骑士。

    於是,一个来自君临跳蚤窝的穷小子成为了骑士。

    之后的故事人尽皆知,歌谣都会吟唱。

    岑树滩比武大会、伊耿五世的御林铁卫,第四次黑火叛乱、盛夏厅吞噬了一切的大火——。

    邓肯的人生如同闪耀的流星一般划过维斯特洛的上空。

    一个跳蚤窝的穷小子,成了歌谣里传唱的传奇。

    詹德利躺抱著自己打的那个歪歪扭扭的牛角头盔,在黑暗中咧著嘴傻乐。

    他想像著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邓肯那样,从一个没人瞧得起的穷小子,变成人人敬仰的骑士。

    他会有一匹白马,一柄长剑,一面绣著家族纹章的旗帜——虽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纹章该是什么样子,也许是一头牛,因为他总是被人叫“大牛”。

    他幻想自己穿著白袍,站在国王身边,手持长剑,守护著铁王座。

    他幻想自己骑著战马,衝进敌阵,长矛在他面前如同麦秆般折断。

    他幻想自己在战场上杀敌立功,然后在眾人的欢呼声中向某位高贵的夫人献上花环。

    他正抱著头盔想得出神,一只粗糙的大手就狠狠地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啪!”

    那声音在铁匠铺里迴荡,几个正在干活的学徒抬起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干活,脸上都掛著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力道不轻不重,带著多年打铁磨出来的厚茧,精准地命中了他后脑勺最脆弱的那块地方。

    詹德利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前金星乱冒,那顶心爱的牛角头盔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闷响,在地上滚了两圈。

    托布莫特的声音如同炸雷般在他耳边响起:“大牛!你这个傢伙,又在偷懒!快去淬火!”

    他揉著疼痛的脑袋,抬起头,看到师傅那张怒气冲冲的脸,把所有的幻想都拍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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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原作中的“大牛”詹德利是一个看不出有什么志向的人,但是从他给自己打造头盔、被索罗斯所描述的兄弟会所感动、加入无旗兄弟会、由贝里唐德利恩受勛为骑士,还是能够看得到詹德利的內心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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