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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8章 我的银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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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起伊利里欧,那个自詡为“朋友”的胖商人——那个胖子只会躲在佣兵的保护下,仓皇向西逃窜。

    他派了乔拉莫尔蒙去谈判,但格里芬不相信那种“谈判”能有什么结果。

    伊利里欧是绝对靠不住的。

    他在乎的只有他的计划,他的阴谋,他的游戏。

    伊利里欧可以为了利益做任何事,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说任何谎。

    格里芬知道,他真正在乎的从来不是小格里芬,而是那个“计划”——那个用各种棋子拼凑出来的、试图让坦格利安家族復辟的计划。

    小格里芬对他来说,不过是一枚棋子,一个工具,一个可以用来实现他们野心的筹码。

    如果这枚棋子死了,他们还有別的棋子——韦赛里斯兄妹,或者其他什么他们能找到的流亡者。

    至於黄金团——

    格里芬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一群黑龙孽种罢了。

    从“寒铁”伊葛河文开始,这些人就一直在做著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他们以为自己能復辟黑火家族,能重新杀回维斯特洛,能夺回那些“本该属於他们”的东西。

    但他们忘了,歷史已经翻篇了。

    黑火家族的最后一丝血脉,早在九铜板王之战中就被巴利斯坦赛尔弥亲手斩断,剩下的这些人,不过是一群抱著祖宗遗志不肯放手的可怜虫罢了。

    格里芬从来没有把这些流亡者放在眼里。

    他接近他们,利用他们,只是为了他们的兵力——那一万名训练有素的战士,那些战马,那些战象,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搜罗来的攻城器械。

    他需要这些,因为总有一天,这些会成为小格里芬杀回维斯特洛的资本。

    至於他们怎么看他,他不在乎。

    虽然他同样是个流亡者,同样被放逐出那片他深爱的土地,但他和那些人不一样,他是狮鷲,是柯林顿家族的骄傲。

    他流亡是因为他忠於应该忠於的人,而不是因为他的祖先是私生子。

    想到这里,格里芬的心猛地一痛。

    ——啊,我的银王子。

    雷加坦格利安的身形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雷加还是王子,是七国上下人人称讚的“银王子”——英俊,优雅,才华横溢,既能在竖琴上弹奏出动人的乐章,又能在战场上挥舞长枪所向披靡。

    格里芬——那时候他还叫琼恩柯林顿,是雷加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他爱那个男人。

    这份爱,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他把它藏在心底最深处,藏在自己都不敢轻易触碰的角落里,但他知道那是爱,是一种超越了友谊、超越了忠诚、超越了所有世俗定义的感情。

    他愿意为雷加做任何事。

    格里芬还记得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在君临的红堡里,在疯王那阴森的王座厅外,雷加站在那里,银色的长髮披散在肩头,紫色的眼眸中满是悲伤,目光望向远方,仿佛已经看到了他命运的终点。

    “你必须离开,琼恩。”雷加的声音很低,低得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父亲要流放你,我已经尽力了,但我无法改变他的决定。”

    “我不在乎。”格里芬当时说,“让我留在你身边,哪怕没有任何头衔——”

    “不行。”雷加摇了摇头,“你必须走,这是为了你好,等这一切过去,等我……等我成为国王的那一天,我会召你回来的。”

    格里芬没有说话。

    他只是看著雷加,看著那张让他魂牵梦縈的脸,看著那双让他沉沦的紫色眼眸,他想说的话很多,他想说他愿意为他死,想说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想说这世间的一切都不如他一个微笑重要。

    但他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伸出手,握住了雷加的手。

    那是一次短暂的触碰,短暂的如同蜻蜓点水,短暂的几乎感觉不到温度。

    然后雷加抽回了手,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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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永別。

    从那以后,格里芬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之后,他听到三叉戟河的消息。

    雷加死了,死在那个篡夺者的战锤之下,死在冰冷的河水中。

    伊利亚公主和孩子也死了。

    唯一应该去死的疯王也死了。

    篡夺者坐上了铁王座。

    格里芬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垮了,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喝酒,喝到呕吐,喝到不省人事,喝到差点真的死掉。

    他甚至连雷加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那是永远的遗憾,那是永远无法癒合的伤口。

    后来,他知道了伊利里欧的计划。

    知道了那个孩子。

    雷加的孩子。

    ——伊耿。

    当格里芬第一次见到那个婴儿的时候,他哭了。

    那孩子有著和雷加一模一样的眼睛——紫罗兰色的,深邃的,仿佛蕴藏著整个星空,那一刻,格里芬发誓,要用自己的余生守护这个孩子,要把所有雷加没能给他的爱,都倾注在这个孩子身上。

    他把自己改名叫格里芬——那是他家族的纹章,也是他新的开始。

    他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酗酒而死,死在那间破旧的酒馆里,然后他隱姓埋名,躲藏在伊利里欧的阴影里,默默抚养著那个孩子。

    十几年过去了。

    小格里芬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

    他继承了雷加的容貌,继承了雷加的才华,继承了雷加那种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

    格里芬看著他,就像看到了当年的雷加,那个让他魂牵梦縈了一辈子的男人,他把那个孩子带在身边,给他取名叫“格里芬”,叫他“小格里芬”。

    他把对雷加的所有思念,所有眷恋,所有无法言说的情感,全都倾注在那个孩子身上。

    他是他的儿子。

    不是血缘上的,但那就是他的儿子。

    而现在,那个孩子落入了多斯拉克蛮子的手中。

    格里芬的眼眶有些发酸,他用力眨了眨眼,把那该死的情绪压下去,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现在,他必须找到小格里芬,必须把他救出来。

    格里芬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想起这一路走来的经歷——那些多斯拉克斥候像瞎了一样从他身边经过,对他视而不见。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但他已经没有精力去追究了。

    不管怎样,既来之则安之。

    他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没有回头路可走。

    格里芬在废墟的阴影中继续向前移动,他的脚步很轻,儘量不发出任何声响,他的眼睛不停地扫视四周,警惕著任何可能的危险,他將湿漉漉的罩帽又拉了拉,確保自己那一头蓝发被完全遮住。

    那个曾经以睿智、冷静、善於谋划著名称的“狮鷲伯爵”,那个被疯王伊里斯二世任命为国王之手的琼恩柯林顿——此刻已经被寻找小格里芬的急切彻底冲昏了头脑。

    他的理智,他的冷静,他的谋略,他那些赖以生存的一切,都在这一刻消失殆尽。

    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找到他。

    救出他。

    带他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为了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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