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253章 女子为还债自导自演苦肉戏骗保
    今天咱们要讲的这个案子,绝对算得上是当年辽宁警方破获的最蹊跷、最离谱的保险诈骗案,2000年那阵,网络还不发达,手机也只是用来接打电话,可就有人敢顶着法律的风险,自导自演一出苦肉戏,妄图骗取205万的巨额保险金,最后栽在了顶尖刑侦专家手里。这案子从头到尾反转不断,细节细思极恐,听我慢慢给你们唠,保证让你们越听越上头。

    

    时间拉回到2000年12月份,辽宁某市的冬天,那叫一个冷啊,寒风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吹得路边的枯树枝呜呜作响,连派出所门口的招牌都冻得发僵。就在这样一个冷得让人缩脖子的日子里,市公安局的值班电话,突然急促地响了起来,打破了办公室里的宁静。

    

    电话那头,是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语气里满是焦急和疑惑,说话都带着点结巴:“警察同志,求你们帮帮我们!我们这边可能出了一起巨额保险诈骗案,实在拿不准,只能来求助你们了!”

    

    值班民警赶紧拿起笔,一边记一边安抚对方:“别着急,慢慢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投保人是谁?出了什么意外?”

    

    工作人员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有个投保人,叫洪芳,是本地一家砖厂的女老板。她的外甥女在10月28号的时候,找到我们公司,说洪芳在9月24号那天,被人给打坏了眼睛,现在正在医院住院,几乎失明了,想向我们申请理赔。”

    

    民警听到“失明”“理赔”,心里咯噔一下,又追问:“那你们保险公司核实情况了吗?她有没有投保相关的险种?”

    

    “核实了,可就是核实完,我们才觉得不对劲!”工作人员的声音更急了,“这个洪芳,从1999年12月底到2000年2月份,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在我们公司投了5次人身伤害险,总保额足足有205万!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在当年,能拿出这么多钱投保的人不多,更别说连续5次密集投保了。”

    

    更关键的是,医院方面也给洪芳开具了正式的诊断证明,清清楚楚地写着:投保人洪芳双眼受到严重损伤,基本失明,完全符合人身伤害险的理赔条件。按道理说,只要材料齐全,保险公司就该正常理赔,可就是这份“完美”的理赔材料,让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心里犯了嘀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么巨额的保额,这么巧合的受伤时间,怎么看都透着一股不对劲。

    

    为了保险起见,保险公司专门派了两名经验丰富的调查员,去洪芳住院的医院了解情况。毕竟205万的理赔金,一旦出了差错,对保险公司来说就是巨大的损失,容不得半点马虎。

    

    调查员赶到医院的时候,洪芳正躺在病床上,双眼缠着厚厚的纱布,只露出鼻子和嘴巴,脸色苍白得像纸,看起来十分虚弱。听到调查员的来意,洪芳缓缓开口,声音带着一丝沙哑和委屈,极其详细地向调查员叙述了自己在9月24号那天,遭遇袭击的全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洪芳说,那天上午10点左右,天气还算不错,没有那么冷,她一个人在家,守在电视机前边,一边嗑着炒得喷香的葵花籽,一边津津有味地收看悉尼奥运会的乒乓球男单决赛。说到这场比赛,洪芳的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激动,哪怕眼睛看不见了,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依旧能感受到那份紧张和热烈。

    

    当时是咱们中国名将孔令辉,那叫一个帅啊,身姿挺拔,球技精湛,对阵的是瑞典名将瓦尔德内尔,两人都是顶尖高手,你来我往,每一个球都打得惊心动魄,比分咬得死死的,看得人手心都冒汗。

    

    洪芳说,她当时看得太入迷了,连瓜子皮掉在腿上都没察觉,脑子里全是比赛的画面,根本没注意到门外的动静。可就在这时,“哐当”一声巨响,房门被人狠狠踹开了,那声音大得吓人,震得窗户都嗡嗡作响。

    

    还没等洪芳反应过来,一个白发脸的彪形大汉就闯了进来,那大汉长得人高马大,身材魁梧,胳膊比洪芳的大腿还粗,眼神凶狠,一看就不是善茬。大汉一进门,二话不说,就冲上来给了洪芳一个锁喉,粗壮的胳膊紧紧勒住她的脖子,力道大得让她喘不过气来。

    

    “当时我都懵了,脑子一片空白,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有。”洪芳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仿佛又回到了当时那个恐怖的场景,“他勒着我的脖子,把我控制住之后,又用脚狠狠踹了一下房门,把房门关上了,那声音特别响,我现在想起来还害怕。”

    

    洪芳接着说,那个大汉的力气大得惊人,一只手就把她整个身子举了起来,近乎悬空的状态,她的脚尖只能勉强碰到地面,就像咱们平时在武侠剧里看到的那样,被人死死拿捏住,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然后,大汉就恶狠狠地逼她,让她交出来30万块钱,语气里满是威胁:“赶紧把钱交出来,不然我就杀了你!”洪芳当时吓得魂飞魄散,只能拼命摇头,断断续续地说:“我没钱,我真的没钱……”

    

    说完,洪芳就拼命挣扎,想挣脱大汉的控制,可她一个女人家,力气根本比不上那个彪形大汉,挣扎不仅没有用,反而激怒了对方。大汉见状,抬手就狠狠打了洪芳左侧的太阳穴一拳,那力道特别重,洪芳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前一黑,瞬间就失去了意识,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洪芳被邻居孙某的敲门声惊醒了。她醒来的时候,浑身都疼,脑袋昏昏沉沉的,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艰难地一点点爬到门边,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门打开。一开门,就忍不住开始呕吐,吐得浑身都是,场面十分狼狈。

    

    邻居孙某看到洪芳这副模样,吓得赶紧上前,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又找来毛巾,帮她擦洗脸上和身上的污物,一边擦一边着急地问:“洪芳,你怎么了?这是出什么事了?怎么弄成这样?”

    

    洪芳当时还没完全缓过来,只能虚弱地摇摇头,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呻吟。孙某看着她这副样子,也不敢多问,只能在旁边陪着她,帮她端水、擦脸,一直等到中午,洪芳的丈夫下班回家。

    

    洪芳的丈夫一进门,就看到妻子躺在沙发上,脸色惨白,浑身是污物,还一个劲地呻吟,顿时就慌了神,赶紧跑过去,蹲在她身边,着急地问:“老婆,你怎么了?这是怎么弄的?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洪芳缓了缓,才断断续续地把自己遭遇袭击的事情,告诉了丈夫。丈夫听完,气得浑身发抖,再仔细一看洪芳的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洪芳双眼周围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铁青色,上下眼皮都高高地肿了起来,眼睛就只剩下两道细细的缝隙,看起来十分吓人。

    

    “当时我就急了,赶紧让她去医院检查,可她却说浑身疼,不想动,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洪芳的丈夫后来跟调查员说,语气里满是无奈,“我没办法,只能在家里照顾她,给她擦身、喂水,守在她身边,一刻都不敢离开。”

    

    可到了第二天,洪芳的眼睛肿得更厉害了,肿得就跟要炸开似的,太阳穴也开始肿胀,疼得她整夜都没睡着,一直在床上呻吟。看到妻子疼得受不了,洪芳的丈夫再也忍不住了,9月25号那天,不容分说,硬把洪芳拽到了本市的中心医院,让医生给她做全面的检查。

    

    医生接诊后,赶紧给洪芳做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连医生都皱起了眉头。病历上密密麻麻地写着一堆专业术语,看得人眼花缭乱:双眼有外伤,双眼视物不见(基本失明),右眼前房长深有血膜及灰白渗出膜,左眼前房也可见渗出膜,双眼晶状体混浊,右眼明显,无法查出眼底。

    

    可能有家人看不懂这些专业术语,我给你们用大白话解释一下:说白了,就是洪芳的两只眼睛都受了重伤,左眼的眼角膜有损伤,右眼有外伤性出血,两只眼睛都得了白内障,已经基本看不见东西了。医生看完检查结果,当即就下了收治住院的医嘱,让洪芳赶紧住院治疗。

    

    洪芳住院之后,医生又给她做了进一步的详细检查,发现情况比想象中还要严重:左眼角膜表面有两处划痕,相应部位的内皮呈灰白色,双眼晶状体都出现了混浊,其中右眼的混浊情况尤其明显,两只眼睛看东西都模糊不清,几乎没有视力。

    

    医院方面按照治疗白内障的方法,给洪芳治疗了一个多月,期间还动了两次手术。手术后,洪芳说眼睛没有那么疼了,可依旧什么都看不见,眼前一片漆黑。就在这时,洪芳才突然想起,自己之前买过人身伤害险,于是就托大姐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外甥女,在10月28号那天,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保险调查员听完洪芳的叙述,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泛起了嘀咕。他们从事保险调查这么多年,见过各种各样的理赔案例,可洪芳的情况,实在是太反常了。最让他们疑惑的一点就是,洪芳遭遇了这么严重的入室袭击,被人打得双目失明,居然没有向派出所报案!

    

    面对调查员的疑问,洪芳显得很无辜,无奈地解释道:“嗨,咱也没经历过这种事,当时都吓懵了,根本不知道该咋办。再说了,报了案,警察就能抓住人吗?当时现场没有目击者,我也没看清那个大汉的长相,就算报了案,估计也查不出来,还不如不麻烦。”

    

    家人们,你们听听这话,合理吗?遭遇入室抢劫、被人打得双目失明,这可是天大的事,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时间肯定是报警,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想抓住凶手,讨个说法。可洪芳倒好,不仅不报警,还说得这么轻描淡写,这难免不让人起疑心。

    

    更关键的是,因为洪芳没有报警,所以警方没有第一手的现场勘查报告,没有现场的脚印、指纹,也没有目击者的证词,整个案件的经过,全都是洪芳一人说了算。换句话说,洪芳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佐证她的说法。

    

    本来,事情似乎就陷入了这样一个僵局,洪芳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符合理赔条件,可她的叙述又充满了疑点,保险公司虽然怀疑,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在骗保。可就在调查员核查洪芳投保的原始单据时,一个更大的疑点浮出了水面。

    

    调查员发现,洪芳的投保行为非常反常:她在1999年12月底到2000年2月份,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5次密集投保,而且每次投保的都是人身伤害险,保额一次比一次高,最后总保额达到了205万。这种短期之内连续投保巨额人身伤害险的情况,在保险行业里非常罕见,毕竟人身伤害险是针对意外的,没有人会没事就给自己投这么多巨额的伤害险,除非……除非她早就预料到自己会“遭遇意外”。

    

    想到这里,保险公司的调查员更加怀疑,洪芳可能存在恶意骗保的行为。可怀疑归怀疑,他们手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不能仅凭猜测就拒绝理赔,更不能随便指控洪芳骗保。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决定,再派人去洪芳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以及她的邻居那里,进行一番详细的调查核实,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这一调查,疑点就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几乎每一个线索,都在指向洪芳在撒谎。

    

    首先是派出所的反应。当调查员拿着洪芳叙述遇袭过程的笔录,找到洪芳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时,民警们都愣住了,纷纷表示:“我们不知道有这回事啊!从来没有人来报过案,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关于入室抢劫、伤人的警情。”

    

    看完笔录之后,一位老民警更是皱着眉头,满脸疑惑地说:“这不对劲啊!歹徒闯进家里抢劫,目的就是为了钱,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一上来就把人打得丧失反抗能力,然后翻箱倒柜找钱。可这个歹徒倒好,只打伤了她的眼睛,却没有打她身体的其他部位,而且根据她丈夫的清点,家里没有任何财物丢失,连一分钱都没少。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入室抢劫啊!”

    

    老民警接着说:“要是真有这样的抢劫犯,那可真是太离谱了,都把人打晕了,不抢钱,不抢东西,就专门打眼睛,然后直接走人,这要是传出去,非得成为他们行业的笑柄不可,出去都得让人笑话死!”

    

    调查员听完民警的话,心里的怀疑更重了,又马不停蹄地去了洪芳的小区,走访了她的邻居们。邻居们的说法,更是让调查员心里的疑云越来越浓。

    

    洪芳的邻居们纷纷表示,9月24号那天,整个小区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也没有看到陌生人进出小区。“我们这小区都是老居民区,住的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都是熟脸,平时谁家有个风吹草动,大家都知道。”一位邻居说道,“要是真有生人进来,尤其是那种彪形大汉,肯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不可能没人看到。”

    

    那么,第一个发现洪芳出事的邻居孙某,又是怎么说的呢?孙某回忆说,9月24号那天,她因为有事,想让洪芳帮她临时照看一下孩子,于是就抱着孩子来到了洪芳家门口。“我到她家门前的时候,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房门是虚掩着的,门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脚印、划痕之类的痕迹,也没有听到里面有打斗的声音或者呼救声。”

    

    孙某还说,她推开门进去之后,就看到洪芳躺在地上,脸色惨白,一直在呕吐,除此之外,没有看到任何打斗的痕迹,家里的东西也都整整齐齐的,没有被翻动过的样子。“当时我还以为她是生病了,没想到她说是被人打了,我心里还挺疑惑的,因为一点打斗的痕迹都没有啊。”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邻居向调查员反映了一个重要的情况:“在9月17号那天,也就是洪芳说的遇袭前一个星期,我们几个还跟洪芳一块打麻将来着。当时我们就发现,她的眼睛又红又肿的,还老是拿手绢擦眼泪,我们问她怎么了,她说是上火了,没什么大事。现在想想,那时候她的眼睛就有问题了,哪是什么上火啊!”

    

    这个线索太关键了!洪芳说自己的眼睛是9月24号被歹徒打伤的,可邻居们在9月17号就看到她眼睛红肿、流泪,这说明,她的眼睛很可能在遇袭之前就已经受伤了,她的叙述,很可能是假的!

    

    除了邻居的证词,还有一个人提供的线索,也让洪芳的谎言难以自圆其说,那就是当初给洪芳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员。这位业务员清楚地记得,洪芳每次来办理保险业务的时候,都格外仔细,把各个险种的理赔情况、理赔条件、理赔流程,问得特别详细,几乎是事无巨细,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一点都不像是个马大哈,反而特别精明,每一个细节都要问清楚,比如‘受伤之后多久报案有效’‘什么样的伤才能理赔’‘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些问题,她都反复问了好几遍,生怕自己漏了什么。”业务员回忆道,“我当时还觉得,这个人挺谨慎的,没想到现在想想,她根本就是在提前做准备,为了以后骗保做铺垫!”

    

    家人们,你们想想,一个这么精明、这么谨慎的生意人,怎么可能在遭遇入室袭击、双目失明之后,不知道要报警?怎么可能拖了一个多月,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根本不符合常理,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故意的,她早就计划好了这一切,不报警,就是为了避免留下证据,拖延理赔时间,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伤势”看起来更真实。

    

    随后,警方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又发现了一个更重要的情况:洪芳虽然是砖厂的女老板,听起来像是个有钱人,但她的实际财产状况非常不理想,甚至可以说是负债累累。她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那家小型砖厂,可这家砖厂的业绩一直不好,常年处于亏损状态,不仅赚不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更关键的是,洪芳还和7个不同的法人实体,也就是7家不同的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单起纠纷的涉案金额,基本上都在15万到20万不等,总负债金额不小。也就是说,洪芳当时正处于极度缺钱的状态,欠了一大堆债,急需要一笔钱来还债。

    

    一边是极度缺钱,一边是连续5次密集投保,总保额205万的巨额人身伤害险,然后“恰好”遭遇“意外”,双目失明,符合理赔条件。这一系列的巧合,串联起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洪芳是故意自伤,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用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到这里,保险公司已经基本确定,洪芳存在恶意骗保的行为,于是就告知洪芳,关于她遭袭受伤的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暂时不能进行理赔。随后,保险公司就正式向当地市公安局报了案,请求警方介入调查,查明真相。

    

    市公安局接到报案之后,非常重视,把这个案子交给了刑侦支队的周队负责。周队从警二十多年,经手过无数疑难杂案,经验丰富,眼光毒辣,可看完这个案子的材料之后,也觉得非常蹊跷,心里充满了疑惑。

    

    周队心里很清楚,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虽然有很多疑点都指向洪芳骗保,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不能轻易下结论。毕竟,洪芳确实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双眼确实受到了严重损伤,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她的伤是自伤造成的。所以,慎重起见,周队决定,先不立案,先安排队员进行先期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查明洪芳眼睛损伤的真正原因。

    

    随后,刑侦支队的队员们,按照周队的安排,展开了全面的调查。他们重新走访了洪芳的邻居、医院的医生、当初给洪芳办理保险的业务员,又仔细核查了洪芳的投保记录、住院病历,还对洪芳的砖厂和经济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保险公司之前提出的所有疑点,都得到了证实:洪芳确实在短期内密集投保,确实没有报警,邻居确实在她遇袭前就看到她眼睛红肿,她确实负债累累,而且她对保险理赔流程非常熟悉,根本不像她自己说的“什么都不知道”。

    

    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却始终没有办法解决,洪芳的眼球损伤,究竟是被歹徒打的,还是她自己刻意弄伤的?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既不能证明是他人所为,也不能证明是自伤,案件陷入了僵局。

    

    洪芳自己坚持说,她的眼睛是被歹徒用拳头击打造成的,可医院的病历却表明,她的眼球损伤,是角膜上的划痕造成的外伤性白内障,这种损伤,根本不可能是拳头击打造成的。拳头击打造成的损伤,应该是钝器伤,会导致眼睑淤血、肿胀,但不会造成角膜穿刺状的划痕。

    

    可仅仅凭借这一点,还是不能证明洪芳是自伤骗保。毕竟,也有可能是歹徒先用拳头打晕她,然后再用尖锐的物体划伤她的眼睛,虽然这种情况听起来很离谱,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为了查明洪芳眼睛损伤的真正原因,市公安局专门向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医鉴定机构求助,请他们的法医专家,对洪芳的伤情进行研判,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三个部门的法医专家,在仔细研判了现有的所有材料之后,都表示无法下结论。他们一致认为,洪芳的损伤确实存在,但无法确定损伤的具体成因,既不能排除自伤的可能,也不能认定是他人所为。

    

    案件陷入了僵局,周队心里也很着急。他知道,这个案子如果再查不下去,洪芳很可能就会凭借医院的诊断证明,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要205万的理赔金,到时候,保险公司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而真正的真相,也会被永远掩盖。

    

    就在这时,周队想到了一个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主任法医师,公安部刑侦专家,被誉为“刑侦八虎”之一的陈世贤。陈世贤专家经手过无数疑难杂案,凭借着精湛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破获了很多看似无解的案子,在刑侦界威望极高。

    

    周队觉得,只有陈世贤专家,才能破解这个僵局,查明洪芳眼睛损伤的真正原因。于是,周队当即决定,亲自带队,去北京一趟,向陈世贤专家求援。

    

    接到周队的求助请求之后,陈世贤专家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答应了。他知道,这个案子事关重大,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巨额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法律的公正,必须尽快查明真相。

    

    很快,周队就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组的两名法医,带着所有的案件材料,赶到了北京,交给了陈世贤专家。陈世贤专家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包括洪芳的住院病历、投保记录、笔录、邻居的证词,还有之前各个法医鉴定机构的研判意见,每一份材料,他都看得格外仔细,连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

    

    可即便如此,陈世贤专家也觉得这个案子不好办,一时之间,也无法给出明确的论断。毕竟,现有材料虽然有很多疑点,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洪芳自伤,而且洪芳的伤情确实很严重,不是轻易就能伪装出来的。

    

    沉思了很久之后,陈世贤专家对前来送材料的两名法医说:“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确定洪芳眼部损伤的具体情况,只有弄清楚她的眼睛到底是怎么伤的,才能判断是自伤还是他人所为。你们回去之后,找权威的眼科专家,给洪芳做一个全面、细致的眼部检查,把眼部损伤的具体情况确定下来,到时候,我们再进一步研判。”

    

    两名法医听完,立刻点点头,马不停蹄地返回了辽宁,按照陈世贤专家的建议,安排洪芳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2000年12月18号,洪芳被送到了位于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进行全面的眼部检查。中国医科大学的眼科在东北地区,算得上是顶尖水平,医生们对洪芳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检查,最终得出的检查结果是:左眼有两处针样穿刺状贯通伤,右眼是顿挫伤,但对于损伤是如何形成的,医生们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判断意见,依旧无法确定是自伤还是他人所为。

    

    为了得到更权威、更准确的检查结果,12月20号,洪芳又被送到了北京同仁医院。家人们,你们都知道,北京同仁医院的眼科,在全国都是首屈一指的,汇聚了全国最顶尖的眼科专家,只要是眼科方面的问题,在这里都能得到最专业的诊断。

    

    同仁医院的眼科专家,对洪芳进行了更全面、更细致的检查,动用了最先进的检查设备,包括脑干诱发电位仪等,对洪芳的眼部损伤和视力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测。

    

    经过几天的详细检查,同仁医院的专家组,给出了一份非常详细的检查报告。报告显示:洪芳左眼有两处针样穿刺状贯通伤,右眼也有一处同样的贯通伤,双眼玻璃体轻度混浊;用脑干诱发电位仪检查,结果基本正常,只是右眼的电位波比左眼稍微有点延长,这说明,洪芳右眼的光通路有一些问题,但并没有完全受损。

    

    更关键的是,同仁医院的专家组,根据这份检查报告,得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洪芳的左眼视力,应该比她自己说的情况要好一些,裸眼视力肯定超过了0.1,根本不是她所说的“基本失明”。而且,专家组还特别肯定地排除了,由拳头击打造成双眼睑淤血、肿胀以及双眼角膜穿通伤的可能性。

    

    专家组明确表示,洪芳眼部的伤口,是由一种直径不超过1.5毫米的尖锐物体造成的,双眼的损伤都集中在角膜部位,损伤深度都达到了晶状体,可以认定,是被人为用尖锐物体扎刺造成的。

    

    这个结论,虽然解决了“损伤是怎么造成的”这个问题,却没有解决最关键的问题,这个尖锐物体,是别人扎的,还是洪芳自己扎的?因为外人也有可能用针刺她的眼睛,造成这种损伤,所以,依旧不能证明洪芳是自伤骗保。

    

    而洪芳这边,因为保险公司迟迟不进行理赔,心里也越来越着急,越来越生气。她觉得,自己确实是遭遇了意外,眼睛也确实瞎了,保险公司却故意刁难,拖延理赔,这是违反保险合同的行为。于是,在2000年12月28号,洪芳一怒之下,以违反保险合同为由,把保险公司告上了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立即支付205万的理赔金。

    

    市人民法院接到起诉之后,立刻受理了此案,并且通知原告洪芳和被告保险公司,各自准备相关材料,等待开庭审理。而双方都很清楚,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洪芳眼部损伤的成因,如果能证明是意外受伤,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理赔;如果能证明是自伤骗保,那么洪芳的诉讼请求就会被驳回,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证明洪芳的伤情是如何造成的,辽宁省公安厅在2001年1月4号,专门邀请了陈世贤专家,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损伤鉴定处的田雪梅法医,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校长翟建安,以及来自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中国刑警学院和辽宁省公安厅、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多名法医专家,齐聚沈阳,对这个案子进行集中会诊,希望能得出一个明确的鉴定意见。

    

    专家们赶到沈阳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吃过午饭之后,大家就各自回到宾馆的房间,开始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包括洪芳的所有病历、检查报告、笔录、邻居证词等等,为下午的会诊做准备。

    

    而陈世贤专家,在看到同仁医院开具的详细检验报告之后,结合洪芳之前叙述的遇袭过程,在脑海之中,开始还原当时的画面。可越还原,他就觉得越不对劲,脑海里浮现出的,是一幅极其匪夷所思、不合常理的画面。

    

    按照洪芳的叙述,歹徒一拳打到她的左侧太阳穴,把她打晕之后,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细针,一只手把她的眼睑翻开,另一只手用针,精准地刺向她的眼球,左眼刺了两下,右眼刺了一下,然后,没有翻动房间里的任何物品,没有抢任何钱,直接逃之夭夭了。

    

    只有这一幅画面,才能同时符合洪芳的叙述,以及同仁医院开具的鉴定报告。可这幅画面,实在是太离谱了,有三个无法解释的疑问,始终萦绕在陈世贤专家的脑海里,让他无法相信。

    

    家人们,你们也可以好好想想,这三个疑问,确实是致命的,只要想通了这三个疑问,真相就一目了然了。

    

    第一个疑问:眼角膜里虽然没有血管,就算被穿刺,也不会造成大量流血,但角膜上分布着大量的感觉神经末梢,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之一。用针刺角膜,那种疼痛感,是常人无法忍受的,哪怕是处于昏迷状态,也会被这种剧烈的疼痛惊醒,醒来之后,本能地就会闭上眼睛,并且拼命地挣扎、喊救命。可洪芳却说,自己被打晕之后,就一直昏迷,直到被邻居敲门叫醒,期间没有任何意识。这就奇怪了,歹徒怎么可能在她昏迷的情况下,连续三次,精准无误地刺中她的角膜,而且没有遭到任何反抗?稍微有一点偏差,就会刺到眼睑,可洪芳的眼睑,却没有任何刺创,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第二个疑问:9月25号,市中心医院对洪芳做的脑部CT显示,洪芳的颅脑内没有任何损伤,头皮也没有损伤。按照洪芳的说法,她是被歹徒一拳打在左侧太阳穴,导致昏迷的。可如果没有颅脑损伤,仅仅是太阳穴受到撞击,最多只能造成轻微的脑震荡,不可能造成深度昏迷,更不可能昏迷一个多小时,洪芳说自己是10点左右被打晕,11点左右被邻居叫醒,昏迷了整整一个小时,这和医院的诊断结果,严重不符。轻微脑震荡造成的昏迷,一般只有几分钟,最多十几分钟,不可能昏迷一个小时,而且醒来之后,也不会没有任何后遗症,可洪芳除了眼睛受伤,没有任何其他不适,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第三个疑问:洪芳的眼伤,做得太细腻、太专业了。刺的深度不深不浅,位置不偏不倚,刚好造成外伤性白内障,让视力受到损伤,但又没有完全失明,而且通过手术,还能恢复一定的视力。这显然不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歹徒,会做出来的事情。歹徒入室抢劫,目的是为了钱,就算是为了泄愤,也会下手狠毒,直接把她的眼睛戳瞎,不可能这么“小心翼翼”,拿捏得这么精准。而且,这种精准的穿刺,需要非常专业的眼科知识,知道角膜的结构,知道刺到什么深度、什么位置,才能造成想要的损伤,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想到这里,陈世贤专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这根本不是一起入室抢劫伤人案,而是洪芳自导自演的一出苦肉戏,她的眼睛,是她自己故意弄伤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偿还自己的债务。

    

    2001年1月5号上午,陈世贤专家把自己的想法,跟一同前来会诊的田雪梅法医进行了沟通。田雪梅法医,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医专家,在损伤鉴定方面,有着很高的造诣。听完陈世贤专家的分析之后,田雪梅法医也表示完全同意,她也觉得,洪芳的损伤,根本不可能是他人所为,就是自导自演的自伤行为。

    

    随后,两个人就共同形成了公安部法医室的初步意见,准备在下午的专家组会议上,向各位专家汇报,进行讨论。

    

    1月5号下午,由辽宁省公安厅法医室姜主任主持的专家组会议,正式开始。与会的十几位专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各持己见,争论得十分激烈。大部分专家都表示,无法肯定洪芳的双眼损伤系他人所为,亦或是自己所为,对自伤的嫌疑,既不能排除,也无法认定。

    

    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的刘教授,说出了大多数专家的心声,他叹了口气,说道:“同志们,洪芳的损伤,是可以肯定存在的,这一点,所有的检查报告都能证明。从最初的检查情况来看,她的眼睑淤血、肿胀,符合钝器伤的特点,但这到底是自己打的,还是被他人打的,很难确定。而且,最初检查报告里提到的‘渗出膜及晶状体混浊’,这个概念并不规范,从那份报告来看,无法反映出损伤的具体时间。”

    

    刘教授接着说:“后来的检查,又发现她的角膜有穿刺伤,是尖锐物体所致,造成了晶体囊前膜破裂,这说明,她的双眼既有钝器伤,又有锐器伤。可问题是,说是造作伤(自伤),难以解释她的钝器伤是怎么来的;说是他人所为,又无法解释歹徒为什么只扎眼睛、不抢钱,为什么能精准地扎到角膜,不伤到眼睑。难呐,要想搞清这个案件的性质,真的太难了!”

    

    刘教授的话,说出了所有人的困惑,会议现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就在这时,姜主任开口了,他看向陈世贤专家,说道:“陈主任,您是全国知名的刑侦专家,经手过无数疑难杂案,您对这个案子,肯定有不一样的看法,您给大家说说您的意见吧。”

    

    陈世贤专家点了点头,缓缓站起身,清了清嗓子,把自己在1月4号总结出的三个疑点,一一摆了出来,并且还做了一些补充,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每一句话都说到了关键点上。

    

    陈世贤专家说:“首先,根据同仁医院的检查报告,洪芳的角膜有三处针样穿刺状贯通伤,而且损伤位置精准,深浅一致,眼睑没有任何刺创。这就说明,在被刺伤的时候,洪芳的双眼睑是处于张开状态的,而且头部必须固定不动,不能有任何挣扎和反抗。如果头部稍有动作,伤口的位置和深度就会不一致,甚至会刺到眼睑。”

    

    “那么,要让头部保持固定不动,又不能伤及眼睑,只有两种可能性。”陈世贤专家接着说,“第一种,是洪芳当时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完全没有意识,无法挣扎;第二种,是洪芳处于局部麻醉状态,感受不到疼痛,也无法挣扎。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可能性。”

    

    “可我们已经知道,洪芳的脑部CT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可导致深度昏迷的损伤,仅仅是轻微的脑震荡,不可能造成深度昏迷,所以,第一种可能性,可以排除。”陈世贤专家的语气十分肯定,“那么,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洪芳当时是处于麻醉状态下,受到的损伤。而这种麻醉,不可能是歹徒强行给她注射的,因为现场没有任何注射的痕迹,也没有任何麻醉药物的残留。所以,只能是洪芳主观配合,自愿接受麻醉,然后让别人帮她造成这些损伤,或者,是她自己在麻醉状态下,给自己造成的损伤。”

    

    紧接着,陈世贤专家又补充道:“而且,这种眼部损伤,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凶手不仅要懂得眼部的麻醉知识,还要掌握精准的刺入部位和深度,恰好让眼房水跑到晶状体内,使之混浊,形成外伤性白内障,既达到理赔条件,又不会真的完全失明。这种非常专业的眼科知识,只有从事眼科相关工作的人,才能具备。”

    

    “还有一点,大家可以注意一下。”陈世贤专家继续说道,“白内障是一种可以治疗的眼病,外伤性白内障也不例外,具有可逆性。如果受伤后出现的混浊,不在瞳孔区正中位,对视力的影响并不明显;就算混浊严重,影响视力,也可以通过超声波粉碎治疗,或者手术更换人工晶体,完全可以使视力得到一定的恢复。洪芳的眼伤,做得这么‘精准’,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理赔金,而不是真的想把自己弄瞎。”

    

    “最后,还有几个不合常理的地方。”陈世贤专家说道,“第一,根据洪芳的自述,歹徒的作案目的是勒索30万,可最终却只伤了她的眼睛,没有抢任何财物,作案行为与作案目的严重不符;第二,洪芳受伤之后,既没有报案,要求警方寻找凶手,也没有对她的丈夫细说遇袭的全过程,这不符合一个受害者的正常反应;第三,脑干诱发电位仪的检查结果,与洪芳自述的视力情况严重不符,说明洪芳有明显夸大病情的主观意图,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伤得更重’,更符合理赔条件。”

    

    陈世贤专家的一番话,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把所有的疑点都串联了起来,有理有据,让在场的所有专家,都恍然大悟。原本争论不休的专家们,此刻都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纷纷点头,表示赞同陈世贤专家的分析。

    

    大家都觉得,陈世贤专家把方方面面的细节,都考虑到了,把所有的疑点都集中起来分析,答案就自然而然地出来了,洪芳的损伤,就是自导自演的自伤行为,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

    

    最后,经过全体专家的共同讨论,一致得出了最终的鉴定意见,并且全体专家都在鉴定意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确保鉴定意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这份鉴定意见,一共有三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一,伤者洪芳眼睑的淤血、肿胀,系钝器伤所致;眼球有穿通伤(左二右一),外伤性白内障鉴定成立。

    

    第二,伤者两眼三次穿通伤,所伤部位有选择性,刺入深浅大体一致,两眼睑无刺创,说明刺伤时两眼睑处在张开状态,在造成损伤时,可以确定,伤者没有进行任何挣扎和反抗。

    

    第三,伤者视力诱发视力波形基本正常,说明视力系统没有受损,与伤者自述“只有光感”不相符,说明伤者有明显夸大病情的主观意图。

    

    这份鉴定意见,彻底打破了案件的僵局,为警方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市人民法院在拿到这份鉴定意见之后,当即决定,对洪芳起诉保险公司违反保险合同一案,中止审理。而市公安局,则根据这份鉴定意见,正式对洪芳涉嫌保险诈骗罪,立案侦查。

    

    警方立案侦查之后,立刻对洪芳进行了审讯。一开始,洪芳还死不承认,依旧坚持自己是遭遇了入室抢劫,眼睛是被歹徒打伤的,不断地喊冤,声称自己没有骗保。

    

    可面对警方出示的大量证据,邻居的证词、保险业务员的证词、医院的检查报告、专家的鉴定意见,还有她自己负债累累、密集投保的证据,洪芳的心理防线,一点点被攻破。她知道,自己的谎言,已经被彻底戳穿了,再坚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只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最终,在强大的心理压力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洪芳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她承认,自己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偿还自己的巨额债务,于是就想到了通过自伤,骗取巨额保险金的办法。

    

    洪芳交代,整个事情,都是她一人策划、一人实施的,步骤和陈世贤专家预料的,几乎一模一样。她先是在短期内,连续5次密集投保,总保额达到205万,为自己的骗保行为,做好了铺垫。然后,她利用自己之前所学的眼科知识,给自己的眼睛注射了少量的局部麻醉药物,让自己感受不到疼痛,之后,用一根细小的针,精准地刺向自己的角膜,造成了穿刺伤,又用钝器击打自己的眼睑,造成了淤血、肿胀,伪装成被歹徒打伤的样子。

    

    而她之所以能做得这么专业,是因为她在下海做生意之前,是一名医学院的毕业生,而她的专业,正好就是眼科。她懂眼部的结构,懂麻醉知识,知道怎么下手,才能造成想要的损伤,既能达到理赔条件,又不会真的完全失明,还能通过手术恢复一定的视力。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只要伪装得足够像,就能骗过保险公司,拿到205万理赔金,还清所有债务,然后再通过手术恢复视力,神不知鬼不觉地重新开始生活。可她千算万算,终究没算到,自己精心策划的骗局,会被经验丰富的保险调查员发现疑点,更没算到,会惊动公安部的顶尖刑侦专家陈世贤,把她所有的伪装,都一一戳穿。

    

    洪芳交代完所有犯罪事实后,整个人瞬间垮了下来,趴在审讯室的桌子上,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忏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该一时糊涂,想着用这种极端的方式骗保,我不该拿自己的眼睛开玩笑,更不该无视法律,到头来,不仅没拿到一分钱,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我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不起所有信任我的人……”

    

    家人们,听到这里,是不是也觉得很唏嘘?洪芳本来是医学院眼科毕业,有着专业的知识,要是好好利用自己的专业,无论是当医生,还是做相关的工作,都能有不错的发展。可她却因为一时的贪念,因为负债累累的压力,走上了骗保的歪路,不仅毁了自己的眼睛,还触犯了法律,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下场,真的是得不偿失。

    

    根据洪芳的犯罪事实,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市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洪芳提起了公诉。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洪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自伤身体,虚构保险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洪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保险公司的相关损失。

    

    至于洪芳的眼睛,虽然经过手术治疗,恢复了一定的视力,但因为之前的穿刺损伤过于严重,角膜和晶状体都受到了不可逆的伤害,视力再也无法恢复到正常水平,只能模糊地看到一些光影,算是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的砖厂,因为无人打理,加上之前的债务纠纷,最终也宣告破产,所有的资产都被用来偿还债务。

    

    而保险公司这边,因为及时发现了洪芳的骗保行为,并且通过警方的调查,拿到了确凿的证据,成功避免了205万的巨额损失。这件案子,也成为了当年保险行业和刑侦领域的典型案例,给所有的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敲响了警钟。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