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马志宰异能的启发,苗青试着用能量丝来控制人的神经。
她以前控制人都是用能量藤能量网之类的外物,捆绑束缚住人的身体。
从没试过用能量在人体内进行控制,唯一一次把能量输入人体,还是在元章误食配种药失控的时候,强行用能量刺激他尽快清醒。
压根不管他的死活,不管后果。
可除了那次,她没再用能量丝侵入人体内过。
因为她自己就是练功练死的,所以苗青根本不敢给别人用。
万一把人给弄死了咋整?
她也没办法给人家找个寄主重生啊。
可身体被马志宰强行夺走控制的过程太恐怖了,苗青觉得自己不能这么被动。
这次运气好,把身体抢了回来。
下次运气不好,抢不回来,那她不就成孤魂野鬼了吗?
所以啊,她得搞清楚怎么从内而外控制人的身体,万一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也好提前有个防备。
不敢朝别人动手,苗青就拿自己试手。
抽出一根能量丝往脑袋里游走,还真看到了不一样的场景。
原来人的脑袋里有这么多神经,跟树根一样四通八达不说,还会动。
苗青好奇的用能量丝轻轻碰了下一根看着很粗壮结实的神经,结果疼的她一哆嗦,把端着刚做好的疙瘩汤进来给她送饭的林美琴吓了一跳。
意识到来人了,苗青赶紧停止试探,但被针刺了脑袋的痛感还没消失。
所以她只能有气无力安抚林美琴,
“我没事,就是昨晚脑袋吹了风,有点疼。”
林美琴无比同情地看着苗青,住进来以后她才理解了苗青为啥整天上课没精神。
她这身体,真是差的离谱。
这都五月了,中午做个饭都能热的一头汗,她带着娃晚上都开着窗睡了,苗青还能吹点风就头疼。
难怪整天吃那么多还瘦成这样,身体不行,吃再多好的都吸收不了啊。
美丽的误会因此产生,苗青也懒得解释,等林美琴走了,吃了疙瘩汤补充完能量后,继续探索新世界。
经过几天几夜不懈的努力,苗青大概搞清楚了人脑袋里这些神经哪块是负责干啥的了。
知道这个后,再想通过神经来控制人就会变得很容易。
只要用能量丝控制住肢体行动的神经,就能控制住人的四肢。
要是控制住负责记忆的神经,就能让人失去记忆功能。
还有负责说话的眨眼的发声的,总之,控制住人的神经,就能控制住人的全部行动。
但是因为大脑神经太过精细,而苗青也不敢在自己身上下狠手,所以她只敢控制一些末端神经来短暂的控制身体。
不敢太过用力,她感觉太过用力,会一不小心把人搞坏。
比如偏瘫,疯癫甚至直接变成植物人。
而且把能量丝输入人的大脑并不容易,需要非常的专注,对方还十分配合。
要是不配合,直接冲进去,一不小心就把对方脑袋里的神经搞乱了。
所以这招还是能不用就不用,只能当成对待敌人的杀手锏,对自己人,还是算了吧。
苗青以为自己已经十分谨慎了,却不知她这些行为,在真正系统修炼的异能者眼中,已经十分疯狂了。
用自己的脑神经做试验,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搞成傻子,她敢练,他们都不敢看。
可苗青不知道啊,她是野路子来的。
所以在元章终于回家了,还带回来那个一眼扫过来就让她本能畏惧的男人时,苗青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未婚夫不能要了。
引狼入室了,这不是?
更何况那个男人分明知道她有异能,看到她的瞬间,眼睛都亮了。
就跟看到猎物的恶狼一样,吓死个人。
元章不知道苗青已经用能量丝看到他们是怎么抓住马志宰的了,还把段峰当成普通同事介绍给苗青,
“他是我山里的朋友段峰,来这里办点事,暂时要住家里几天。”
苗青扯了扯嘴角,越发坚定了要踹开元章的决定。
身为合作伙伴,连起码的坦诚都没有,把她当小孩一样糊弄。
还山里的朋友,谁家山里的朋友伸手就往别人脖子上套铁环啊?
这人分明就是个异能者,还是个专门克制异能者的异能者!
元章把他带回家里,还隐瞒他的身份想干啥?
“那正好,我也有事要去销售点,你们自便吧,我先去忙了。”
说完,拔腿就走,走的飞快,快的元章都有点反应不过来。
才半个多月不见,怎么就这么冷淡了?
以前他每次从外面回来,她还会绕着他看一看,点评一下他的造型,嫌弃他脏不拉几,胡子拉碴太过邋遢什么的。
这次怎么有点避之不及了?
难道他受伤太严重,还拄着双拐,太吓人了?
段峰发出质疑,
“她真的是你未婚妻?”
元章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炸毛了,
“当然是真的,我们在村里都办过酒席了!”
段峰眨巴眨巴眼睛,不理解元章突然这么暴躁是为啥,但这个不重要,他又问,
“我住哪儿?”
元章好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难受的很,随手一指西厢房。
“好。”
段峰扭头就走,元章更郁闷了。
他怎么不问了?
他还想跟他好好说说他跟苗青订婚的事呢,他俩都订婚大半年了,不是一点也不熟的关系。
苗青倒也不是完全为了躲段峰随便找的借口,她今天确实要去销售点一趟。
因为六大爷要来跟镇上的供销社签合同了,瘦猴他们把租房子的事谈妥了。
这件事在苗青看来早就该谈妥了,可不知道供销社那帮人脑子里是装了草,还是视金钱如粪土,明明是闲置没用的空房子,也不愿意租出去赚房租。
瘦猴他们求爷爷告奶奶,还送了主任两瓶好酒,才把这事给谈成。
但到了签合同这一步,供销社还是要公对公,跟他们大队部签。
而且大队部还要有丁村公社的同意书和委托书,总之,把简单的事情搞得十分复杂,所以才拖到了现在。
不过在这里待久了,苗青也能理解。
毕竟销售点是以盈利为目的,哪怕出售的只是一些农副产品,但是涉及到了钱,他们就担心违反规定,就会格外慎重。
梁福田拿着丁村公社的同意书和委托书,以庆丰大队的名义跟供销社签合同,就表明这件事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两个单位之间的合作。
那就不算是违反规定,非法经营了。
昨天瘦猴过来跟苗青汇报的时候,还感慨他们幸亏是大队名下的销售点,要是私人的。
供销社压根不会跟他们谈,甚至还会举报他们。
还有就是,他们三个也得跟大队部签用人合同,表明他们三个是大队部在当地的雇工,再给他们留一些介绍信什么的,方便他们以后出门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