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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刀狼
    徒步行走了足足四个小时,在翻过一片宽阔的山脊后,我和吴孟达站到了一处高崖之巅。

    放眼望去,前方视线豁然开朗,远处依稀能看到一片暗红色峡湾。

    赤湾到了。

    由于视距忽然变得很远,我的心情都跟着开朗了起来。

    我眺望到了峡湾边上零落分布的房屋,有占地面积颇广的豪宅,也有农村厕所似的孤零零小屋,另外还看到了数十座圆顶帐篷。

    这些房屋建在乱石嶙峋的滩涂上,严格来说,像此等地貌真不属于居住首选地,更谈不上什么是风水宝地。

    况且,阿飘也需要住房吗?

    “此处的常住居民大约两千出头,算是个城镇,你和我住一起没谁会管,但是……你每个月必须给城主上缴一万冥石的保护费。”

    吴孟达略做思忖后接着补充道:“这是奴隶贱民才享有的价格,我们给的要多得多。”

    “为什么要交保护费?难道你这样的魂体还有什么可惧怕的?”

    我不清楚吴孟达到底有多厉害,但是可以肯定一点,他应该很轻松就能搞死我。

    “嘿嘿,你太小瞧鬼界了,我们在这里不过是蝼蚁般的存在。”

    这厮表情难得的严肃了起来。

    嚯嚯!

    你都自称是蝼蚁了,那我算什么?

    下悬崖的小径极陡,我小心翼翼的爬了下来,抬头再望,其高度起码有四十几层楼。

    如果不为迁就我,吴孟达轻轻一跃就能飘老远,兴许早到家了。

    他可不怕被摔死。

    “大傻,这是你找来的帮手?”

    远远的,一个小人儿蹦蹦跳跳快速跑了过来,又干又瘦像个地精。

    不过这东西的嗓门是真亮,仿佛行走的扩音器。

    “你能不能小点声,我耳朵被震聋了。”

    吴孟达这厮的绰号居然是‘大傻’,这让我暗自发笑。

    他刚来到鬼界时,肯定逢人就装疯卖傻,被人认作傻子也不以为意。

    不过我有所疑惑的是,这身高不到一米的光头地精,说出的话语为何我却能听得懂?

    莫非这也是开灵丸的效果之一?

    “啧啧!你好大条哇!”

    地精围着我转圈,它倒是把声音压低了好多,我能感觉到它没有恶意。

    “你是什么种族?”

    我有时候也讨厌自己的好奇心,但又忍不住想问。

    我一直以为鬼界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遍地全都是人类亡灵或野兽,可事实上是我无知了。

    “我是正义的岩石地精,你可以叫我‘十三’。”

    好么,这个浑身呈棕灰色皮毛的东西还真是地精,这让我立刻对人间界某些个游戏或影视制作者产生怀疑。

    也许他们中的个别人真的来过鬼界,甚至对此地极为的熟稔,和我一样能在阴阳两界随意穿梭。

    ‘大傻’吴孟达并未干涉我与十三的闲聊,不过没有多久,他就停下了脚步。

    眼前是一处远离海湾的小院子,由一间正房和两小间偏房组成,看院墙的年代,没有一千年也有三百年,估计是旁人遗弃后被大傻占据。

    “我要走了,还有很重要的事做,对了,你叫什么?”

    地精十三显然对我很有好感,临别想知道我的名字。

    “刀狼……”

    我给出了一个充满恶趣味的绰号。

    谐音的‘刀郎’在人间界是位炙手可热的歌手,我偶尔也会哼两句他的歌,但远远谈不上是其狂热歌迷。

    青春年少时,我时常和一群黄毛混迹于街头,彼时绰号‘草原狼’,但这名字喊起来有些费舌头,不如刀狼来得朗朗上口。

    而且,我渴望能拥有一柄锋利的弯刀,最好是小鬼子们用的那种倭刀,或者国内人所说的唐刀。

    挥着刀的孤狼,所向披靡,所以是刀狼!

    “好嘞,刀狼兄弟,如果有什么宝贝想买卖,别忘了先找十三。”

    大嗓门地精一溜烟跑去海湾转角方向,期间隐约还能听到它与熟人打招呼的声响。

    我尼玛彻底无语!

    原来鲜活的地精真的喜欢贸易!

    这一出直接给我整懵逼,妥妥分不清眼前究竟是事实还是梦境!

    “刀狼,嘿嘿……好吧,刀狼你就住旁边这间。”

    吴孟达明显知道我谐了谁的音,不过他也只是笑笑而已。

    我现在对这个习惯于装傻的中年汉子提不起一点兴趣,冷哼一声就进了他给安排的寝室。

    可是,这尼玛也配叫房间?

    顶棚胡乱勾搭了几条梁……

    盖着数块不晓得什么材质的板子……

    礁石垒砌起来的一张矮床……

    房门都没有的三面漏风墙……

    地上还散乱丢弃着几堆骸骨腐肉,也不知是不是那壮哥曾居住于此。

    连张褥子都没有,这样的床怎么睡人?

    我特么可不是无血无肉的鬼魂!

    不过有一说一,我现在是丝毫都不困,只是肚子饿的难受。

    “吴孟达,有没有吃的?”

    我三步并作两步窜到正屋门口,一脚将那扇满是窟窿的破门踢开。

    “横嘎查,有病啊你?我上哪给你个叼毛找吃的?”

    这大傻倒是会享受,床铺铺了厚厚几层,床边还架着个精致铜火炉,刚点着的碳火正冒着烟,有些呛眼睛。

    我的冒失举动让他火冒三丈,想必他带下的人里从未有哪个敢如此失礼,以至于这货把家乡骂人的话都吼了出来。

    “我饿了,借点钱来。”

    你没吃的,我就去买,找地精十三就是了。

    想当初那壮哥不知是怎么混的,瘦成了排骨,偏偏还能行动如风。

    要给我,属实是饿不了一点儿。

    “借钱?好啊,借一还三。”

    吴孟达立刻裂开嘴笑了,看样子这种放贷的营生他没少干。

    “三十万。”

    我真的很讨厌他这种蝇营狗苟的嘴脸,这些年走南闯北,我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啥?三十万?你当我开银行的?”

    大傻差点被我轰傻,观其表情,这应该是个大数目。

    “仨瓜俩枣你赚的有什么意思?”

    我撇了撇嘴,一副看不起他的样子。

    “你可是要还我九十万的,你有那本事吗?”

    吴孟达在屋子中间来回踱步,他看出了我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开始权衡利弊得失。

    借给一个新人这么大一笔钱,确实有风险。

    万一我没出三天就挂了,他都不知道找谁去哭。

    “哼哼,我对自己搞钱的手段,多少还有点信心。”

    抛下这句话,我扭头就走,不想再和这货磨叽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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