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望舒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
“没有蜡烛也没关係的,已经很好啦。”
“不行。”
周屿的小脑瓜子又一次飞速转动了起来,然后他起身走向了那个角落里,文具店老板留下编织袋。
一顿翻找,还真让他找出了一根仙女棒。
“有了有了!”
周屿捧著那根仙女棒,视若珍宝,然后插到了小蛋糕上。
清冷少女低下头,看著那根尚未点燃的仙女棒,眨了眨眼:“你怎么什么都能拿出来”
“你是哆啦a梦吗”
视线扫了扫那只装满杂物的编织袋,“所以——那个,是你哆啦a梦的四次元口袋”
“哎,不是不是。”周屿连连摆手。
不是我厉害!
是文具店老板今晚上大分!救我大命!
等开业了,一定要请他全家喝奶茶!
周屿这般想著,嘴上说的却是:“主要是……哆啦a梦哪有我这么高大、英俊、又聪明。”
林望舒瞥了他一眼,
语气平静,神情认真,甚至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也是。你確实更帅一点。”
看吧!
上辈子就是这么被宠坏的。
这辈子,又要重蹈覆辙咯!
周屿笑嘻嘻的拿出打火机,正欲点燃那根仙女棒。
只是——
“啪嗒”几下,怎么都没有反应。
打火机,坏了。
今夜的惊喜和意外,似乎都很多。
“没关係,点不点火,我都可以许愿。”
说罢,清冷少女闭上了眼。
双手合十,指尖轻轻抵在草莓熊的肚子上,像是借著它,把心底的那个愿望悄悄传递出去。
月光透过玻璃折射下来,映在她的睫毛上,细碎得像落了一层薄霜。
看著眼前闭眼许愿的女孩。
来时坐在二八大槓的后座,风吹乱了她的长髮。
穿著睡衣,拖鞋,披肩滑落到一边。
没有精致的妆容,素麵朝天。
可周屿看著她。
依旧觉得。
——好漂亮。
漂亮到,让他觉得幸福,很幸福。
今天那些“尖峰时刻”积攒下来的疲惫,瞬间消散无踪。
周屿感到一种久违的平静,如潮水退去后的寧静海岸。
他怔怔地看著她,恍惚间有些出神。
已经记不清,上辈子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了。
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
选择和她在一起的那一刻,肯定不是因为爱情。
毕竟,三十岁的人了。
哪还有那么多的情情爱爱,风雪月。
那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呢
这一点,周屿从不自欺。
很简单。
图她长得美,身材好。
图一个“色”。
就这么直白。
令成年人心动的,从来不是“爱情”这件事。
——而是金钱与权力。
任何选择,任何关係,归根到底都是一场权衡利弊后的交易。
酒吧里,男男女女在酒杯与骰子间试探人心;
酒店里,形形色色在黑暗与静默里各取所需。
一边是筹码作局,一边是身体为赌;
一边假意逢场,一边是灵魂为质。
骰子落下,碰杯的是欲望;
门锁合拢,交换的是孤独。
可是这个城市,最不缺的就是人。
最缺的,永远是真心。
成年人永远在挑选,和被挑选。
他们用外貌、学歷、资產、家世给彼此打分。
没人能跳出这个怪圈。
因为所有人都明白:真心,不值钱。
敌不过生活的压力。
敌不过房贷、车贷、和无处安放的焦虑。
纸醉金迷如魔都。
戳破浮华的面具下是一个个脆弱不堪的灵魂。
在欲望之下,所有人都张牙舞爪地,想要更多。
后来,人们总说:“真爱,是一场豪赌。”
是啊。
遍体鳞伤的男男女女。
隔著坚硬如钻石般的透明盔甲。
试探,进攻,防守。
反覆周旋。
谁都不敢稍稍將其脱下。
但此时此刻。
周屿不得不承认:我確实早已经丟盔弃甲。
拋开那些世俗的欲望。
撕掉所有浮华的面具。
拨开像洋葱一样,层层包裹的心。
——原来,我是如此的喜欢你。
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演唱会上,你为我弹奏的那首《爱在西元前》
是疫情期间的朝夕相处
或者是你做的那份,不太好吃的番茄炒蛋
也许,
是你坐在我副驾,熟睡的那个瞬间。
也许,
是那些“喜乐有分享,共度日月长”的寻常日子。
也许,
是每一个失眠的夜里,一起聊到深夜的那些时光。
也许,
是每一次,当我悄悄看向你的时候,发现你也正好在看著我。
也许,
是每一声轻轻的“晚安”。
也许,
就是此刻——你在我的面前低头许愿。
……
有太多的或许、也许、大概、可能。
它们拼凑在一起。
构成了回忆里,无数个懵懂又心动时刻。
创造了生命里,每一个秩序外的瞬间。
所以啊,
根本就没有哪个具体的时刻。
是所有的瞬间。
是那一刻,亦是每一刻。
而我早已,丟盔弃甲,怦然心动。
......
虽说萤光棒勾勒出了一个梦幻的空间。
可这个空间,终究还是昏暗的。
微弱的蓝光和紫光在水泥墙面上游走,铺开一层淡淡的朦朧。
昏暗之中。
林望舒低头,对著那根从未点燃的仙女棒。
她还是轻轻地吹了一口气。
像是在认真地,完成一场属於她的仪式。
然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可映入眼帘的,是专注盯著她发笑的人。
“你……傻笑什么”她问。
周屿依旧笑得傻乎乎的:“你真好看。”
其实,他更想说的是——“我喜欢你。”
林望舒嘴角微微上扬,轻轻应了一句:“当然。”
“——来吧,我们一起吃蛋糕。”
两人低头一看。
这“命途多舛”的小蛋糕,只配了一个叉子。
空气,微妙地安静了一秒。
周屿倒是无所谓,淡淡道:“你先吃吧,你吃完我再吃。”
並不是他有多讲究什么边界感。
只是从上辈子开始他就是那个“垃圾桶”。
林大明星就是那种典型的“心眼比肚子大”的人。
什么尝一口就丟给他了。
比如说吃个草莓。
她能咬一口草莓尖尖,把草莓屁股丟给他吃。
西瓜切开来,她会挖走最甜的西瓜心心。
反正,什么她都是要吃第一口的。
久而久之,周屿也被驯化成了一个称职的“垃圾桶”。
但今天,似乎不一样。
“那我身为寿星,命令你先吃。”林望舒说。
话音落下,她直接拿起叉子,叉了一块奶油塌塌的蛋糕。
毫不犹豫地,递到了他嘴边。
准確来说,是餵到嘴边。
周屿愣住了。
居然有点……受宠若惊。
“我吃第一口”他下意识確认了一遍。
林望舒点点头:“嗯。”
兄弟们!生活,好起来了!
老小子也没再客气,笑嘻嘻地低头,张嘴咬了下去。
奶油糊在叉子上,粘在嘴角。
但林望舒像是没看见一样,也没在意。
她只是顺手又叉了一小块,低头,自己吃了起来。
於是。
两个人坐在那块防潮垫上,面对著那个已经一塌糊涂的老式奶油蛋糕。
你一口,我一口。
没了讲究,也没了所谓的界限。
周屿一边吃,一边突然觉得:
——植物奶油什么时候这么好吃了
林望舒也觉得。
这个看起来又丑又土的小蛋糕,竟然……还挺好吃的。
起码,比周日她那个六位数定製、浮夸得像艺术品的蛋糕,好吃太多了。
——看来,有时候未必一分价钱一分货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