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和李小萍现在确定了,这个张一谋不但讲究江湖义气,更是对法律问题一窍不通,也是没谁了。
张一谋被噎了一下,看向林枫。
林枫解释道:“由于师哥你的工作室就是个皮包公司,是没有资格签订艺人合约的,在法律上,这些艺人的归属就是新画面。”
张一谋愣愣地下意识问了一句:“那现在怎么办?我不能耽误了他们的前途。”
李小萍接话道:“张导放心,我们天恩的法务部研究过了,不是没办法。”
“什么办法,说说看。”
张一谋急忙问道,看得出他确实关心这个问题。
李小萍笑道:“根据我们的调查,这些艺人对外接活动,进组签合约等事项,都是张导您的副导演蒲导一手包办的吧?”
“没错,”张一谋点头道,“张卫平基本就没管过他们,都是老蒲做的。”
“这就好办了,”李小萍又笑道,“我们完全可以先下手为强。
新画面公司在演员经济方面没有任何投入、手里没有任何账目、证据和记录。
一旦你们分开,艺人们可以用‘无作为’为理由和新画面解约。
根据我们法务部的评估,法院对于劳动者是有偏向的,这样的官司咱的胜率在九成以上,基本十拿九稳。”
就在张一谋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林枫的声音又响起:“前提是你不要将艺人经纪的费用还给张卫平。”
“这不好吧,”张一谋皱了皱眉,“毕竟这是以前我和老张说好的,艺人经纪的收入一人一半的,为了这点钱违背承诺,有些不妥吧。”
林枫都差点被张一谋气笑了。
“我的张师哥哟,这就不是钱的问题,是法律证据问题。一旦你将演员经纪人所得钱归还新画面,等于是将武器归还于张卫平。
到时,他不但有理由让你将另一半钱也换回去,还会让艺人们继续履约,因为有了这笔钱,之前我们提出的‘无作为’理由就不成立了。”
“哦~~”张一谋这才恍然大悟。
他不傻,只是之前一直的习惯就是“事实胜于雄辩”的固化思维作祟而已。
这就像豆豆在《遥远的救世主》一书中,对于“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论述的一个切入点,并借乐圣公司的律师蒋律师与赵青的一段对话表达出来。
当时,由于格律诗面临乐圣公司不正当竞争的起诉时,叶、冯、刘三位格律诗创始人放弃格律诗,选择退股。
而丁元英的前助理肖亚文,却选择这时候借钱也要入股。
对于三人为何做出与肖亚文相反的决定时,蒋律师的解释原话是:
“观念,传统观念!
一是传统的‘事实胜于雄辩’的观念,二是传统的疑罪从有的观念,三是传统的青天大老爷的观念。
中国人一直接受简单的文化思维教育,他们相信法律是神圣的,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这就是豆豆在书中一直夹带的“私货”,也是整本书想要传达的一个重要思想观点,更是这本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天道》,被封好多年的原因之一。
在小说的具体情节里,它表现为:
1、对法律简单化的完美想象:叶晓明等人相信法律有一个“明察秋毫”的完美结果,非黑即白,忽略了法律实践中的证据规则和复杂性。
2、放弃自主判断,等待外部“拯救”:他们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基于法律事实(如个体户执照将公司与农户在法律上分开)做出独立判断,内心深处仍渴望有一个“青天大老爷”来为他们做完美的裁决。
3、导致关键决策失误:正是这种被动、依赖的思维,加上其他传统观念,让他们在格律诗公司面临乐圣起诉时,只看到了生产方式的“事实”,却看不到法律上的无罪证据,最终选择了退股,从而与公司胜诉后的发展机遇失之交臂。
好吧,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原着《遥远的救世主》,现在言归正传。
“另外,”林枫继续说道,“你回去就跟你的副导演蒲仑说,马上弄一个经纪人资格,拿到后去协会接受罚款,把最后一块补丁打齐。”
“什么意思?”张一谋还是有点懵逼。
“证据链啊,我的好师哥!”林枫捂着额头说道,“现在我们想到解约的理由是‘无作为’,但是一直承担经纪人角色的蒲仑是在‘无证行医’。
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官方机构认可他‘行医’的事实,类似于你去交超生罚款,拿到缴费证明,懂了吗?”
好吧,林枫已经说到这个地步,张一谋要是再不明白,那就不是思想固化的问题了,那根本就是智商有问题了。
那么张一谋的智商有问题吗?
肯定没有的。
所以,他听懂了!
虽然张一谋有些小尴尬,但他确实也是放心了。
有这样的公司打理后方的事务,他才能专心拍他的电影。
于是,张一谋放下李小萍给他的那张纸,直接道:“现在,我们谈谈细节吧。”
现在,也就没有林枫什么事了,有李小萍出面谈,林枫的身份不方便参与这个太多,给多了不好,少了也不好,直接坐到了旁边,喝茶抽烟划手机。
可惜现在没有抖音,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咦?抖音?这个好像可以考虑考虑。
没多久,张一谋和李小萍基本谈完了,就听张一谋最后提出了一个要求:“我希望这件事等《金陵十三钗》上映后再公布。
并且,我的下一部电影已经选好了,依旧改编严歌玲的小说——《陆犯焉识》。
这次的改编费用我会给高一些,算是对她的补偿。
我的部分就按刚刚谈的来,剩下的天恩传媒可以自己投资,也可以融资,这个你们看着办。
当然,天恩也有权推荐演员,但最后只能我决定,这个不能变。”
对于这点,张一谋很坚定!